臺灣《聯合報》今日發表評論文章説,臺灣油電價格大漲,終於讓民眾思考節能減碳,臺灣行政部門高官決定換掉穩重耗油的大黑頭車改坐小省油車;其他共乘、換掉白熾燈、提高冷氣起動溫度……等多項措施也都箭在弦上。這當然是好事,不過要做出成績,還得有更積極的作為。
文章表示,節能減碳全球第一個起動時間,是十年前《京都議定書》通過;第二個起動點,是二○○五年春《京都議定書》生效;但這十年,臺灣幾乎沒有任何投入,對於節能減碳,官員的動作也只在呼口號階段,真要做出成績,關鍵是如何管考追蹤,例如難度最高、目前進度挂零的碳排放登錄製度。因而,嘴上宣稱減量,從哪一個基準數字開始算?各企業、單位現狀碳排放是多少?完全沒有紀錄。漂亮數字任人喊,反正無從驗證。
財政手段進場是減碳另外一個關鍵動作。以汽車為例,大車換小車,汽油車換成油氣雙燃料車,當然能減碳,但只是微量,因為燃料中還是有碳原子,還是會排出二氧化碳;只有徹底杜絕有碳原子的燃料,才能真正減碳。因此,油電混合車、美國的氫燃料車,法國高壓氣體驅動車的研發,才能真正的減碳。
要鼓勵民眾使用無碳燃料車輛,一定要有財稅誘因。美國鼓勵油電混合車,給予減免高額貨物稅誘因;歐盟獎勵民眾換開清潔汽車,也有強力財稅誘因;但臺灣呢?至少原扁當局是一談到錢,就沒有了下文。
文章説,最根本的,還是産業結構調整。臺灣能源幾乎百分之百仰賴進口,有什麼條件發展高耗能産業?尤其是設定外銷目標的高耗能産業。花了一大堆運費進口能源,留下可觀的污染及碳排放卻沒有什麼利潤,這個算盤是怎麼撥的?節能減碳該怎麼做,先進國家有太多前例可循;官員力行環保當然是好事,更重要的是負起責任毅然起動難度高但該做的事,否則光是改騎自行車,很難有預期減碳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