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海峽兩岸):臺灣大陸事務主管部門負責人賴幸媛日前表示,當局將修改法令。未來如果大陸配偶是合法入臺,都可以在臺灣工作。
賴幸媛表示,在臺灣的大陸配偶非常關心自己的工作權利,未來修改法令之後,大陸配偶只要是合法入境,都可以在臺灣工作,不需要再等待兩年。至於具體的做法,只要大陸配偶通過入境面談,申請到依親居留,凡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者,都可以在臺工作,不必特別申請。這項法令修訂後,使大陸配偶和外籍配偶在工作權方面受到同樣的保障。
除了工作權之外,賴幸媛還表示,許多大陸配偶來臺超過8年還是無法取得身份證或無法和臺灣伴侶團聚,當局正在考慮修法將大陸配偶申請定居的年限,從8年改為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