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2013台灣法制大事:司法與政治交織

時間:2014-01-02 11:23   來源:法制日報

2013年5月以來臺灣發生的一系列重大食品安全問題事件

  食品安全 黑心食品事件頻發引民憤

  兩年前塑化劑事件余波未了,隨著司法判決的陸續出臺,涉案人員被依法懲處,但索賠78億元新台幣的消費者群體僅獲賠120萬元,遭批司法不公。

  2013年5月以來臺灣發生的一系列重大食品安全問題事件,更讓向來以美食聞名的臺灣少了自信的底氣。5月起,臺灣食品安全主管單位檢驗發現有廠家在食品中使用未經核準的順丁烯二酸酐化制澱粉等添加劑;10月16日,大統長基食品廠被查獲以造假方式生産橄欖油,並影響多家下游知名食品生産企業,引起臺灣社會對食品安全的持續擔憂。涉事企業所獲得的GMP認證也引發對臺灣行政主管機關把關不嚴的指責,促使當局提出加重處罰、規範業者自主管理和設立食品安全保護基金的應對舉措。

  醉駕 “史上最嚴”醉駕規定實施

  2012年4月25日,發生在高雄的葉冠亨酒駕肇事致死案,致三人死亡,肇事者事後態度傲慢狂妄,引起臺灣輿論的大肆撻伐。

  臺立法機構隨後啟動的刑法部分條文修正終於在2013年5月31日完成,作出“全球最嚴”的醉駕刑責規定:未來駕駛人若是酒駕肇事,導致人員死亡的話,刑期將加重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3%者,即可面臨新台幣15000元至9萬元的罰款;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者,將以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可判處最高兩年的徒刑、最高20萬元新台幣的罰款。該新規定於6月13日執行後,臺灣6月份酒駕死亡人數及違規件數雖有減少,但7月份酒駕死亡人數及違規件數不減反增,似乎表明提高酒駕罰則規定,對部分心存僥倖的酒駕人士效果有限。可見,在酒文化盛行的中國社會,禁止酒駕確實是一大難題,或許也應該追究勸酒人的責任。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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