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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傑:當下該如何遏制文化“臺獨”?

2023-03-03 09:37:00
來源:《人民政協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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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黨的二十大把堅決反對和遏制“臺獨”,寫進新修改的《中國共産黨章程》,展現了反對“臺獨”分裂活動和分裂勢力的堅定決心。文化“臺獨”是“臺獨”分裂活動的重要形式、方法和手段。文化“臺獨”,對祖國統一大業危害極大,反對和遏制“臺獨”必須反對文化“臺獨”。
  1988年李登輝上臺執政以來,臺灣分離主義者以分裂國家、“獨立建國”為目的,大力推動文化“臺獨”。多年來,在臺灣,“去祖國化”“去中國化”“去中華化”甚囂塵上,“臺獨”勢力通過各種形式千方百計深化“臺灣本土意識”“臺灣主體意識”“臺灣主權意識”,企圖通過文化“臺獨”重構臺灣民眾的文化認同,進而改變臺灣民眾的國家認同,已經並繼續造成極為嚴重的後果。
  文化認同是國家認同的起點和結果。文化“臺獨”已經對臺灣民眾的國家認同産生嚴重的負面影響,使臺灣民眾産生錯誤的國家認同。臺灣有些人不僅否認自己是中國人,而且把中國當敵國,文化“臺獨”成為分裂國家的力量
  文化“臺獨”,即圖謀建立與中華文化對等的臺灣文化的主體性,其目的是分裂國家、“獨立建國”。從倡導文化“臺獨”的分離主義者的言論中,可以看出他們赤裸裸的企圖和毫不掩飾的嘴臉:
  曾任陳水扁時期“國策顧問”的李喬曾説,“何以要從文化層面來主張‘臺獨’呢?簡言之,因為這才是‘臺獨’論的根本,這樣的‘臺獨’論才有效,這樣的‘臺獨’論才能使臺灣真正‘獨立’,亦即‘臺獨’有意義。”
  陳水扁時期臺灣當局教育部門負責人杜正勝則説,“希望歷史教育能結合現實政治的需要,即在建立‘臺灣國家’民族認同的基礎上重新解釋歷史,以取代國民黨政府以前提倡的以中國歷史文化為核心價值的民族主義。”
  而已病亡的臺灣地區前領導人李登輝説法更赤裸裸,“臺灣要想從中國脫離出去,必須在文化上去除大中國思想。”
  此外,還包括《民進黨文化政策白皮書》也明確叫囂,“過去的‘中華民族——中國人’的民族主義因為違背了多元融合的理念,並且有助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對臺灣的主權要求,必須逐漸徹底拋棄。”以及“獨立臺灣會”的創始人、被視為“臺獨”精神領袖的史明等都妄稱“政治上要建立‘臺灣獨立國’,經濟上要建立臺灣國民經濟,文化上要發展固有臺灣文化的思想與行動。”
  ……
  總體來看,30多年來,文化“臺獨”工程試圖建構的“臺獨”文化史觀的要義,主要可概括出如下十個方面:
  一曰“臺灣民族論”,強調臺灣人是南島語族,南島語族起源於臺灣和太平洋諸島,是獨立發展的民族,與中華民族無關;
  二曰“臺灣自古不是中國領土”論,強調臺灣有文字記載的歷史只有400年,400年前臺灣是無主之地,並無準確的歷史記載,自古主權歸屬的提法因而不能成立;
  三曰“臺灣島史觀”,強調用“臺灣島”這一地理概念作為島上居民歷史敘事和政治認同的主體,並以此範式來改寫臺灣歷史,實現“去中國化”和“去大陸化”;
  四曰“東亞史觀”,強調臺灣是東亞國際貿易中心,其歷史文化與東亞連接更多,與中國大陸反而聯繫較少,所以在東亞的視角下,臺灣是與其他國家對等的主體;
  五曰“外來政權統治觀”,強調臺灣歷史就是外來政權統治的歷史,荷蘭、鄭氏、清朝、日本、中華民國都是外來政權,從而將臺灣歷史根據外來政權的統治劃分為:史前期、荷治期、明鄭期、清領期、日領期及民國期;
  六曰“臺灣文化主體並非中華文化論”,強調臺灣文化自有其本身發展的歷史脈絡,與中華文化並行甚至發軔早于中華文化,不是華夏文明的分支或組成部分;
  七曰“海洋文化觀”,強調臺灣一直是典型的“海洋文化”,與“大陸文化”的中國沒有什麼關係;
  八曰“日本殖民統治有功論”,強調日據時期臺灣文化的進步和現代化進程,稱讚日本為“臺灣的啟蒙者”(見李登輝著《臺灣的主張》);
  九曰“臺灣地位未定論”,強調根據1951年的“舊金山和約”,日本對聯合國表示願意放棄臺澎主權,但和約中並未決定臺灣的主權歸屬,因此,臺灣的主權既不屬於“中華民國”,也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十曰“國際託管臺灣論”,強調應依照所謂的國際託管制度,將臺灣置於聯合國託管理事會的管理之下,由某個負有託管責任的國家(美國)進行管理,或由幾個負有託管責任的國家(美國為主導)進行“共管”。
  由上可見,文化“臺獨”已儼然建立其理論體系,並從多個方面展開其“宏大”敘事,具有很強的迷惑性和誤導力。臺灣分離主義者試圖通過文化“臺獨”,以繞開“正名”或“制憲”,達成事實“臺獨”,實現法理“臺獨”難以直接實現的目的。我們必須保持高度警惕,予以高度重視,像對待法理“臺獨”一樣,採取有力措施堅決反對和遏制文化“臺獨”。為此提出如下政策建議:
  第一,應儘快建立健全相應體制機制,加強對臺文化工作。建議在中央對臺事務部門設立專門機構,加強對臺文化工作的頂層設計、政策制訂和統籌協調;在相關部委如文旅部、教育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等設立對臺文化工作小組;在地方省級和重點對臺市級臺辦,應結合本地特點設立相應的對臺文化工作專門機構,建立相應工作協調機制,切實加強對臺文化工作。
  第二,在中央對臺事務部門領導下,設立專門研究機構,加強對臺灣及兩岸關係的歷史和文化研究。對臺文化工作滯後歸根到底在於我們對臺的歷史文化研究嚴重不足,要發揮“集中力量辦大事”的體制優勢,以事業單位形式設立專門研究機構,集中人力、財力和物力,採用大兵團作戰等方式,集中攻關臺灣歷史文化研究,大力出聲音、出報告、出水準、出人才。
  第三,在中央對臺事務機構的統一指導和協調下,鼓勵各種形式的民間對臺文化交流與合作。要充分發揮在對臺文化工作中的民間主體作用,鼓勵各種形式的對臺文化交流;既要發揮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在兩岸文化交流中的積極作用,又要充分體現兩岸文化的多樣性、豐富性、包容性、民間性與本土性,探索形成以民間為主體的對臺文化交流新體系與大格局。
  第四,加強對臺文化研究與交流合作,培養更多了解熟悉臺灣的人,探索建立兩岸新史觀。從根本上轉變對臺文化研究力量不足、經費不足、站位不高、深度不夠、持續不久的薄弱格局,建議在國家社科基金等重大項目中增設相關的選題指南,加大對臺文化研究的資金支援力度,鼓勵優秀學者深入臺灣開展田野研究,鼓勵高校和科研機構加強對臺文化交流與合作。要探索建立對臺工作的理論基礎,培養一支了解臺灣、懂得臺灣、熱愛臺灣、致力於臺灣研究的理論隊伍,形成研究熱點,積極探索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兩岸新史觀。
  第五,加強對臺教育培訓,提高對臺幹部的文化素養和工作能力,培養一批懂歷史、通文化、有底蘊、有親和力、善於交流、得到認可的對臺工作幹部,形成良好的對臺工作氛圍,讓文化領域成為對臺工作的重要主戰場之一。
  第六,加大對臺文化工作,開展媒體尤其是新媒體的傳播效果,多向發力,爭奪文化話語權,讓文化“臺獨”無處容身。要充分利用自媒體、新網路和大數據等新技術,採用各種新興的交流手段,增進兩岸文化交流,共同講好中華文化故事,春風化雨,實現人心共向。(原標題:《堅決反對和遏制文化“臺獨”》 來源:《人民政協報》 作者:國臺辦培訓中心原主任王傑)
[責任編輯: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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