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宗海:兩岸“和平協議”是否能簽署的回顧與前瞻
貳、兩岸創議“和平協議”的歷史背景介紹
一、辜汪會談時期前後,臺北與北京對“和平協議”的看法與立場
在1993年4月27日至29日在新加坡舉行的“辜汪會談”開始接近成熟舉行之時,自臺北傳出的消息稱謂,規劃中的辜汪會談最終目標可能是由海基與海協會負責人共同發表一份類似兩岸和平聲明,向外界公開宣稱兩岸均同意以和平方式解決一切爭端。消息中並説,由於參與會談的海基會與海協會雙方負責人,均是兩岸當局的授權代表,因此若能順利達成此一目標,其意義及影響將使兩岸關係,邁入另一個新的紀元。
建立一個兩岸均感到安定與安全的環境,當是臺北與北京當局極願意見到的結果。但是辜汪會談裏,傳言中“兩岸和平協議”並沒有觸及,除了因為議題沒有設定,可作為形式上的解釋之外,在實質上,應該有兩項基本結構性的問題雙方尚未達成共識:第一,有關一個中國的內涵,海峽兩岸顯見彼此會有很大的差距。第二,北京在兩岸政治定位沒有明確化的前提下,不願進行雙方的官方接觸。
另外,筆者于1994年7月31日再度前往北京得有機會與王兆國會晤時,也曾在“終止兩岸敵對狀態可行性”的議題上,得到王比較肯定的答覆,亦即只要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北京可就“終止敵對”或“和平協議”的議題與臺北商談,並達成協定。
二、九零年代中期之後:兩岸高層對終止敵對狀態協議簽署之支援
事實上,江澤民在1995年1月30日所發表的新春談話,即揭示他“鄭重建議雙方(海峽兩岸)就正式結束敵對狀態,逐步實現和平統一進行談判”的主張,而這項主張隨即就被中共決策當局認為是“中共現階段解決臺灣問題的綱領性文件”。 而在“江八點”宣示之前,一直對兩岸是否可簽署和平協議一事,未表示明確態度的海協會,也開始對這個問題有堅定的看法,1995年3月20日,前海協會會長汪道涵,在理事會的記者會上就指出,兩岸間有關停止敵對狀態協議,應由兩方共同商量,不應由單方來作成決定。他認為協議的條文可簡單可複雜。簡單就是“兩岸停止敵對狀態”一句話,複雜的話,就要考慮到內容,需由雙方來協議。由此可見,“江八點”中所稱“正式結束敵對狀態”也成為北京當局對此項措施正式用辭。
至於臺北方面,在1991年4月宣告動員戡亂時期的終止,就是最顯明結束兩岸敵對狀態的傾向。但是在“江八點”正式宣告之後,特別對於雙方終止敵對狀態的提議,臺北的反應顯示得非常強烈,不管是政府高層,在野黨派以及新聞媒體大都給予正面響應,特別是李登輝在1995年4月8日對國統會的一篇講話裏,有相當明確而且具體的看法︰
“我們將由政府有關部門,針對結束敵對狀態的相關議題進行研究規劃,當中共正式宣佈放棄對臺澎金馬使用武力後,即在最適當的時機,就雙方如何舉行結束敵對狀態的談判,進行預備性協商。”
1996年,李登輝于3月26日接受《華爾街日報》專訪時,李還是持續上面的看法説︰“現在起我們將努力建立國內共識,以簽訂結束海峽兩岸衝突的和平協議為優先政策”。 就在同時間內,臺北所有與兩岸關係有關的組織與機構,如陸策組、陸委會與海基會,均表達了正在積極規劃或願意執行“兩岸簽署和平協議”的相關事宜。 而湊巧的是,江澤民也在新年講話時重提“江八點”對臺政策。 而中共總理李鵬在紀念“江八點”發表一週年之時,也再度重申江的“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之主張。 一方面這顯示兩邊領導人有其相互呼應的默契,而另一方面,也顯出“江八點”與“李六條”最有交集的地方就是兩岸當局均願來談判如何終止雙方的敵對狀態。
三、進入廿一世紀:兩岸對“和平協議”仍有需求,但欲振乏力
從2000年就職演説開始,陳水扁就建立了兩岸之間必須要産生“和平”或“和解”的終局。在文告中他有建議“冷戰已經結束,此刻就是兩岸共創和解時代的新契機。” 此後,尋求兩岸之間的“和平”,一直是他對兩岸政策講稿中的重點。
但是2002年8月3日陳水扁發表了“一邊一國”的主張,似乎澆熄了他在專注“兩岸和平”方面的努力。不過陳水扁似乎並不覺得和平的氣氛已逐漸在他宣示“一邊一國”主張后褪去。2003年1月1日他第一次提出比較具體的建議,希望建立和平穩定的互動架構,讓兩岸在二十一世紀的前二十年,創造經濟發展的共同利基,營造長期交往的良性環境。
在這裡所謂“和平穩定的互動架構”,其實就是設立一個專門機構來推動“兩岸消除敵對狀態,建立和平環境”的措施。所以2004年5月在陳水扁第二次就職演説中,就提出了要成立“兩岸和平發展委員會”,凝聚朝野的智慧與全民的共識,擬定“兩岸和平發展綱領”,共同策進兩岸和平穩定,永續發展的新關係。
是不是“和平架構”的建議設置就取代了“兩岸終止敵對狀態”的談判? 2004年10月10日陳水扁的“國慶致詞”有段話值得重視。他説:“長遠看來,兩岸應該正式結束敵對狀態,並且透過協商談判,建立軍事互信機制,同步檢討兩岸軍備政策,甚至共同研議形成“海峽行為準則”,作為臺海永久和平的具體保障”。在這裡,臺北看法是:兩岸敵對狀態的正式結束,應透過具體的措施,包括兩岸軍事互信機制的建立,兩岸軍備政策的檢討,以及海峽行為準則的形成,才算是完整的具備了結束敵對狀態的程式。這與中共所稱在一中原則下,只就“正式終止兩岸敵對狀態”議題,進行談判,達成協定,顯然在過程中有很大程度的差別。
其實在臺灣政黨輪替之後,北京對“兩岸終止敵對狀態”的議題已經有點像“對一個政策基調”在重復宣示。不過,還是顯示出不少新意。
2002年中共十六大政治報告,是勉強稱的上對“兩岸終止敵對狀態”是有新的説法 :第一、當然將這個議題列入黨的重要文件裏,具有重大意義。第二、中共將此議題與國際空間問題與臺灣政治定位問題並列,成為“在一個中國的前題下,什麼問題都可以談”中唯一被指明的三個議題之一。
2004年的“五一七聲明”基本上延續了十六大政治報告的基調,提出“恢復兩岸對話與談判、平等協商、正式結束敵對狀態、建立軍事互信機制、共同構成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的框架。” 這顯見是響應陳水扁的建議,具有一定程度“善意”,可惜由於五一七聲明比陳水扁就職演説提早發表,讓這份“善意”與“新意”全被淹沒。
2005年3月4日胡四點還是相同調子,提出“只要臺灣當局承認『九二共識』,兩岸的對話和談判就可以恢復,…可以談我們已經提出的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和建立軍事互信。”包括稍後通過的“反分裂國家法”,也在第七條正式規範,兩岸可以進行協商與談判,其中一項便是“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 不過嚴格説起來,北京已經沒有像1993年辜汪會談前後時期對此一議題所呈顯的急迫性與需求性。
四、2008年之後:“和平恊議”,臺北從過去抽象説辭到現今主動爭取
馬英九贏得大選之後的就任演説 ,充滿對兩岸和平的期許:首先,在兩岸之間,馬英九提出要先“和解休兵”,期能走向“和平共榮”。同時,對照過去民進黨執政期間被國際社會指責為“麻煩製造者”(trouble maker),馬也提出了臺灣未來一定要在臺海成為“和平製造者”(peace maker)。更重要的是,馬的新三不政策中的“不統、不獨、不武”,均與臺海緊張情勢有關,其中“不武”更是要為兩岸和平去奠定基調。
此外,馬英九也單獨用了“九二共識”一詞,來説明臺北今後將在這基礎上恢復兩岸協商。雖然他在演説中先技術性地將“九二共識”定位是在“一九九二年兩岸曾經達成一中各表的共識”。但是當馬先前在文中已説明“憲法一中”的架構,而且並強調今後“尊憲”或“行憲”將重要過“修憲”,先憑這點,加上特別説明是一九九二年的共識,而並非只是單獨的“一中各表”。
這種“不獨”而且堅持“九二共識”的立場,與王毅在2009年4月26日會見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敘述“如何解決兩岸矛盾與分析,以及處理兩岸政治與軍事等敏感問題”的觀點幾乎就是一致。王毅説:兩岸要處理上述問題,“就是要建立互信,建立互信的基礎就是反對『臺獨』、堅持『九二共識』”。
至於馬英九選前曾説如果一旦當選,將在“三不(不統、不獨、不武)原則”下,在“九二共識”基礎上,與北京重啟兩岸對話。 等到他當選之後,更加認為一但恢復兩岸談判,要回歸到兩會協商制度,而且他也具體提出要與北京簽訂兩岸經濟、和平協議,以維持臺海和平為前提。
兩會協商制度的運作會走向經濟、和平協議的最終簽訂,馬英九的説法給了外界更大想像空間。2008年6月到2015年4月,兩岸兩會總共舉行了十次“兩會領導人會談”,簽署了廿一項協議,提供了兩岸人民對“和平協議”最終簽署正面期待的基礎。
五、2012年之後:“和平恊議”較少提及,北京偏重在兩岸和平發展的深化
但是2012年習近平接任總書記後,在重大場合談話中,則未再提過“和平協議”四字,通常只以“和平發展”的説法一筆帶過。譬如説,最早在2012年11月回復馬英九賀電時就提到:“由衷期望貴我兩黨把握歷史機遇,深化互信,築牢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基礎,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不斷取得新成果,共同開創中華民族美好未來”。 直至2015年3月4日,習近平在兩會舉行期間發表談話,習還是這樣説:“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是一條維護兩岸和平、促進共同發展、造福兩岸同胞的正確道路,也是通向和平統一的光明大道,我們應該堅定不移走和平發展道路,堅定不移堅持共同政治基礎,堅定不移為兩岸同胞謀福祉,堅定不移攜手實現民族復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