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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靜:兩岸簽署“文化ECFA”的路徑探索

2013-06-28 07:55: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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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提要】在兩岸經濟合作已經進入制度化的今天,如何防止兩岸之間變成純粹的利益交換卻在意識形態上針鋒相對,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商簽“文化ECFA”已被推至前臺,這是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必要條件和打造穩定環境的重要保證。如何在ECFA與目前均難取得實質性突破的和平協議、軍事互信機制等政治議題之間,找到一個連接的橋梁?如何讓長期處於自發階段的兩岸文化交流邁入自覺?如何走出一條文化交流的制度化之路?本文試圖通過分析,説明“文化ECFA”是兩岸當前急需與必須的,道路雖然障礙重重,卻是個兩岸必須面對、可以應對的“坎”,找到它的路徑並堅持走下去,便能迎來兩岸和平發展的“海闊天空”。
  【關鍵詞】兩岸文化交流;文化ECFA;制度化;和平發展

  兩岸關係邁入深水區,“易”的部分基本完成,“難”的部分卻越來越難。ECFA的一系列後續協調日漸難走,但畢竟已讓兩岸經濟交流步入了機制化正軌;而原本走在各項交流前面的兩岸文化交流卻舉步維艱,一直未有任何突破性進展。“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重要途徑是深化交流合作、推進協商談判”——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重要思想同時也告訴我們:如果兩岸和平發展只是“經濟”一枝獨秀,兩岸的交流必將陷入只開花不結果的困局。以“文化”作為“經濟”和“政治”之間銜接的橋梁,一直是大陸促進兩岸關係的思考重點,臺灣方面最早提出簽署文化交流協議,態度卻日趨保守。兩岸簽署“文化ECFA(文化教育交流協議)”障礙重重,但也並非無可作為。

  一、“文化ECFA”簽署之路障礙重重
  
  2009年ECFA(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簽署之後,大陸方面一直有意將文化教育等領域的交流合作排入兩岸協商議程,但卻一直未有實質性進展。為何兩岸文教協議的商簽,民間有意願,腳步卻緩慢?除了公認的“文化牽涉意識形態、不易達成共識”的原因,它的障礙其實遠遠不止這些。政治分歧、“臺獨”勢力、國際因素以及兩岸文化交流不平衡不對稱、受眾群眾不夠廣泛等等,都嚴重制約著兩岸文化交流向更深層次“質”的飛躍。

  (一)意識形態的困擾

  1、認同問題

  2008年以來兩岸關係實踐顯示,經濟交流與合作在不斷深化,但臺灣民眾的認同感並未有所提升。據2013年1月31日臺灣指針民調公佈的“臺灣民心動態調查、統獨與中國印象”調查結果顯示:雖然有86.6%的臺灣民眾認為大陸強大、68.3%認為成功,但仍然有佔多數的民眾認為大陸不值得信任(69.2%)、和我們不一樣(75.7%)、具威脅性(71.2%);對“臺灣和大陸無論如何最後都應該要統一”的説法表示反對的有63.3%(22.7%有點不贊成、40.9%很不贊成),表示認同的僅有20.9%(5.9%很贊成、15%還算贊成),剩下的15.5%未表達意見。【1】

  由於兩岸長期的歷史隔絕、臺灣“戒嚴”時期國民黨的“恐共”教育、“解嚴”後李登輝、陳水扁的“去中國化”影響,島內社會至今還存在許多有關認同的錯誤言論,諸如“臺灣民族論”、“海洋文化論”、“臺灣人一貫受外來統治”等。余克禮認為:當前兩岸雙方都要認真面對的是臺灣島內嚴重的認同危機問題,它造成島內的嚴重內耗,而且還會影響到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深度和廣度,更是突破兩岸政治僵局的巨大障礙。【2】
  
  2、“文化臺獨”

  “文化臺獨”指臺灣一部分妄想推行“臺獨”的人,以片面強調所謂文化“本土化”為號召,虛化中國文化在臺灣文化中的地位,從而達到其實行政治“臺獨”、實質“臺獨”的目的。【3】李登輝、陳水扁在臺灣長達20年的執政期間,大力鼓吹“文化臺獨”,成為兩岸文化交流的重要障礙,它不僅弱化了臺灣民眾的民族認同、擾亂了臺灣民眾的價值取向、為“臺獨”營造了文化氛圍,甚至還有可能將兩岸引向戰爭。

  臺灣輔英科技大學教授蘇嘉宏曾在島內呼籲“不能將臺灣和文化中國切斷”,他説:認同問題,如果將“中國”視同政治符號,也許可以討論是否認同,但如果中國是個文化歷史義理甚至血緣的符號,臺灣的所有都離不開中國文化,不但媽祖關帝爺是中國的,連“擲筊”也是中原本有,非臺灣獨有,尾牙和年後的春酒等亦然,不都是中華文化嗎? 【4】蘇教授的呼籲,正是從一個側面説明瞭臺灣普通民眾在“文化臺獨”熏染下的思想混亂,同時也表明:“文化臺獨”帶來的詬病必然需要由文化本身來醫治,如此才能治標又治本;只有進一步推進兩岸文化交流,才能用中華文化佔領臺灣民眾的頭腦,進而認同中華文化與和平統一。
    
  3、交往還欠理性

  據統計,2011年兩岸文化交流項目達3037起、12170人次;2012年兩岸文化交流繼續延續上年的勢頭,臺灣當局統計顯示,前三季度大陸民眾赴臺文教交流的人數近7萬人次,內容遍及文學、民俗、美術、音樂、非物質文化遺産、文化産業等領域。成績不可謂不大,但不盡如人意處也不少,比如:“現在還有不少臺灣鄉親認為福建人都是閩南人,客家人就是廣東人”這些常識性謬誤【5】;比如:大陸赴臺旅遊團首發在即,臺南市衛生局長卻説了一句很難聽的話“陸客走過的地方都會進行消毒”;再比如:大陸在新版護照中納入臺灣日月潭與清水斷崖等景點照卻引起臺灣方面“高聲抗議”、“三限六不”導致臺灣兩年來招收大陸學生生源慘澹以及大陸新娘在臺灣遭遇的歧視性對待……這些都反映出了兩岸無論官方還是民間在交流時都還欠缺一些理性。

  儘管近年來兩岸關係有了實質變化,但臺灣有關單位還是難免存有習慣性的防衛心理,無法在兩岸關係的處理上大開大闔,尤其對於框架性協議的簽署總是存有戒心,害怕被“鎖定”或“套牢”。臺灣學者龐建國在分析原因時指出:這其中有政治生態的束縛,也有行政體系本身的自我設限,使得某些行政幕僚提供給領導階層的資訊,容易帶有“敵情”意識,偏向於強調風險,並在研擬兩岸政策時採取比較保守的態度。但龐建國也説:在呼籲大陸多一些同情理解之際,臺灣方面也要務實地面對大形勢的演進,如果決策當局無法跳脫謹小慎微的決策模式,在臺灣遲疑猶豫的同時,大陸方面仍然會從全世界吸收進步的差價,走出自己的中華文化復興之路,而臺灣將在中國大陸文化復興的執著中逐漸邊緣化。【6】

  (二)兩岸不同步:大陸“熱”臺灣“冷”

  兩岸進行制度性的文教交流以至簽署協議不是一個新鮮話題,最早提出“文教、科技交流”議題的恰恰是臺灣方面,那是在1993年4月23日到26日,當時的臺灣海基會秘書長邱進益和海協會常務副會長唐樹備在新加坡會面為第一次汪辜會談做準備之時;隨後在第一次汪辜會談簽署的協議中,就有了與兩岸文教科技交流相關的文字。但隨著兩岸關係變化,這項議題沒有機會正式端上臺面。

  2005年4月29日“胡連會”發表的《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提到國共兩黨的共同體認之一是“促進兩岸同胞的交流與往來,共同發揮中華文化,有助於消弭隔閡,增進互信,累積共識”,可謂在兩岸間重新啟動了制度性文化交流的思考。此後,大陸方面繼續在各種場合表達兩岸應該協商簽署文化協議的意思,但臺灣方面均採取冷處理態度。臺灣“中華文化總會”會長劉兆玄2010年9月表示:“兩岸間文化合作還需要時間討論,需要積累經驗,因為文化範疇比經濟更廣泛,談出架構協議不容易”。2011年1月臺當局“文建會”主委盛治仁聲稱,目前不需要簽署兩岸文化交流協議,“傾向於從個別議題入手,自然形成交流機制”。直到龍應臺2012年就任臺當局“文化部長”後,首席拋出希望召開“兩岸文化前瞻論壇”的構想,作為兩岸是否或如何簽署文化協議先期溝通的平臺。再到2013年1月23日,臺灣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在海基會年終記者會上表示:馬英九已強調要擴大兩岸交流的領域,因此不排除簽署任何兩岸交流的協議;只要臺灣需要、立法機構監督、民意支援,不排除簽署兩岸文化協議。【7】相對於臺灣方面一直以來的“婉拒”,林中森此次言論被媒體解讀似乎意味臺灣的政策已然有所變化,同時也可以看出,兩岸在應該加強文化交流方面沒有異議,只是對於商簽“文化ECFA”的時間點還有待凝聚更多共識。

  (三)“文化協議”本身的特性

  除了以上障礙,文化議題“範疇比經濟更廣泛、更龐雜、更難以界定”這些“自帶”的難題,也是兩岸“文化ECFA”遲遲無法簽署的原因之一。再加上中華文化在兩岸各自發展60餘年、以致今日兩岸政治和意識形態差距都較大這些客觀情況,更增添一筆難度。龍應臺曾表示她擔心“文化ECFA”將會是一個“空泛”的協議,“因為協議必須有實質性的內容,如果只是空泛的、只講民族情感、中華文化之類的協議並不重要。”這個“擔心”正是説出了文化協議本身的難以界定,就好比觀念是附著於人的頭腦之中的,我們很難簽訂一個規範觀念交流的協議,只要有人的接觸交往、有事的交流合作,就會有觀念的自然溝通、碰撞與相互影響,看上去實在沒必要用一紙協議來規範它。 

[責任編輯:趙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