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幼岐:平心靜氣地為馬英九説句公道話
第三,有高人指點稱,臺灣由歐亞兩大板塊接觸互相擠壓隆起而成,地質不像香港那樣是較堅硬的花崗岩,而是較鬆軟、多砂土的山體結構,假如山上樹木不多,雨水形成的山洪太大,鬆散的土質很容易形成泥石流。小林村的悲慘遭遇,主因在此。筆者不揣冒昧,建議小林村不可在原址重建,應在附近選擇地質可靠的地段作為小林村的“萬世基業”,永遠免受山洪和泥石流的威脅。
恐怕不應由馬“負全責”
第四,馬英九説救災工作應該做得更好和更快,這是負責任的表現。但馬英九團隊要救災“做足一百分”,還必須及時獲得縣市政府全面及正確的情資報告,以便作出合適及有效的調度。但這次“八八風災、水災”,是否全部縣市特別是南部縣市都做好了相關的工作,各方均抱有很大的懷疑。“莫拉克”襲臺期間,有些縣市的長官外出考察訪問,姑且勿論是否“公費旅行”,人不在管轄的本地,就難言可以精準地掌握第一手資料,向臺北作報告,或者要靠電話來指揮本縣、本市的救災,效果會打個七折八扣是自然事,未能盡全力也是必然的事,進而連累馬英九的救災全局可想而知。
若論“救災不力”,這些縣市長當然是“責任難逃”。馬英九對救災大局“願負全責”,各位縣市長是否也應該對本縣本市的救災小局“願負全責”呢?臺灣的政黨政治和藍綠分庭,形成了爭功諉過的風氣,特別是南部的綠色縣市長,將“救災不力”的責任以各種言詞卸責給馬英九,也是不難想像的事。
第五,陳水扁執政8年,用於“治水”的費用高達7000億元新台幣,結果是許多水利工程經不起“莫拉克”的衝擊,成了“豆腐渣工程”。有些堤圍,品質倒不差,但大雨之下,阻擋了排放,以至形成大批大面積的水鄉澤地,可見當初策劃設計時考慮不週、顧此失彼。總之,這7000億元新台幣的治水費用,看來有相當一部分是白費了,甚至有部分反而害大於利。這方面的責任,恐怕不能由馬英九“負全責”吧?這方面,必須實事求是厘清責任。
説句公道話,馬英九所負的責任,不可能也不應該要他下臺。那些政治化到過激地叫喊“馬英九下臺”的人,不管是別有居心,或是一時因失去親人的傷痛而衝動,最終得到的必是“失望”二字,豈有他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