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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杜卿:民進黨“517遊行”之虛假性解析

2009-05-04 09: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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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進黨又要舉辦“大遊行”了,這將是去年5月20日馬英九上任以來的第四次,這還不包括蔡英文以“插花”方式所參與的部分。集會遊行是臺灣“憲法”保障的人民基本權利,民進黨當然有權依法推動集會遊行,但是如此頻繁的走上街頭,究竟所為何來?臺灣《中央日報》網路報4日發表臺灣政治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副教授隋杜卿的文章對此進行了分析。文章摘錄如下:

  讓我們先回顧民進黨前三次大遊行的時間與訴求:
 
  第一次,2008年8月30日,“百日怒吼全民站出來”嗆馬大遊行,訴求主題:“顧腹肚、護主權、要陽光”,參加人數“估計”30萬。第二次,為了反對大陸海峽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來臺參加第二次“陳江會談”,又適逢大陸奶粉事件,2008年10月25日,民進黨發動“反黑心、顧臺灣”遊行,宣稱吸引60萬民眾參加。第三次,2008年11月6日,就在陳雲林訪台期間,民進黨又發動了“嗆馬圍陳”大遊行,當天,蔡英文帶領民眾高喊“嗆馬圍陳,護主權,護人權”等口號,民進黨稱有40萬人參與。
 
  這次就是第四次了,起因是馬英九未出席民進黨主辦的“民間國是會議”,蔡主席立即宣佈將在2009年5月17日發動“嗆馬保臺大遊行”。民進黨計劃在當天分四大隊出發,最後會師凱達格蘭大道,目前暫定的訴求分別為“顧主權,唾棄賣臺權貴”、“救失業,反對無能政府”、“保臺灣,ECFA要公投”、“護弱勢、反對一中市場”。參加的人數會有多少目前無法預知,但民進黨預設的目標是“超過1025的紀錄”。
 
  這四次遊行固然各有訴求,但“主權”顯然才是一貫的主軸。沒有人會否認“主權”對一個“國家”的重要性,問題是以“主權”作為歷次遊行的共同訴求,到底具有多少的“正當性”呢?民進黨將“主權”訴求無限上綱,除了凸顯政治上的特定意涵,並無法獲致普世價值的證明。那麼,進一步要追問的是:民進黨何以仍執著於此?原因就在於民進黨執政8年卻耗盡了創黨的精神與理念,在野之後更失去提出臺灣發展新論述的能力。

  “反對”當然是在野黨的本質,但是如果一概反對執政黨的所作所為,或是提不出具體的公共政策主張以形成政策競爭的態勢,就會淪為“為反對而反對”的局面。民進黨目前正陷入這樣的困境,信手拈來的例子就是:大陸觀光客來得太少,罵;來得太多,也罵。再如反對大熊貓來臺、反對兩岸通婚、反對承認大陸學歷……這樣的事例已經到了不勝枚舉的地步,但除了堅持“(臺灣)主權獨立”以外,就是提不出來如何化解兩岸爭議的有效作為。

  看看三次“陳江會”所簽訂的9項協議內容:週末包機、陸客來臺、兩岸空運、兩岸海運、食品衛生、兩岸通郵、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空運補充、金融合作,哪一項不是攸關民生、與民興利的作為?但是到了蔡主席的嘴裏,就成為:“總體來講(第三次陳江會)是一個失敗的談判,該守的沒有守到,該爭的沒有爭到”。

  坦白的説,近一年來由於兩岸關係快速的進展,兩會所獲致的這些協議,其實正是民進黨執政期間可欲而不可得的結果。這期間的變化,關鍵當然是國民黨重新執政,而國民黨之所以能夠大幅開拓兩岸的良性互動,即便以大陸當局對國民黨釋出善意來加以解釋,那麼“國民黨能而民進黨就是不能”的差異就在於是否存在“兩岸互信”的條件。而“兩岸互信”的基礎又建立於雙方共同接受“一個中國”的共識之上。

  事實上,從談判學的觀點來説,首先,互有歧異的雙方要能夠坐上談判桌,以協商代替對抗,當然必須先要有一定的的共識,否則是上不了談判桌的。其次,談判的過程必然是不斷來回的拉鋸,有時停滯,又時有進展,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再者,對於談判的結果,絕對不能懷抱著“全贏”的意圖,因為任何一方若能獲致“全贏”的結果,那就不需要談判與協商了,因此,談判的結果通常都是“雙方不滿意但可以接受”。

  以上述的標準來檢視近一年來兩岸三次協商的過程、內容與結果正是一種追求“雙贏”的發展,就算難以盡如民進黨的意見,又何需採取全盤否定的態度?事實上,“護主權”的訴求,不僅暴露了民進黨又回到被迫害妄想的情結裏,也妨礙了民進黨發現愛臺灣的“正確”途徑,而動輒號召民眾走上街頭的行為,反而凸顯了一種“輸不起”的心態。

  所謂“行有不得,反求諸己”,民進黨的當務之急應該儘快的展現出回到“勤政、清廉、關懷弱勢”這些基本價值上的決心與行動。對於“517大遊行”,黨內本來就有一些反省的聲音,這兩天更有多位“立委”鋻於H1N1新型流感有蔓延的趨勢,提出延後舉辦的建議。即使這裡面可能存在著避免師老兵疲的動員壓力的考慮,但的確是一個很好的“下臺階”,蔡英文大可不必為了面子而堅持“就在總統府前坐著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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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趙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