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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正方:“金援弊案”驚現扁幕僚何其膽大妄為

2008-05-13 16:02:00
來源:華夏經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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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深政論家王正方日前在華夏經緯網刊文説,“金援弊案”瞬間萬變,傳説紛紜,出現了驚人的發展。

  臺灣“法庭”批准收押吳思材。吳某早有預備,押入看守所之後,委託律師召開記者會,公佈內情。律師徐景星指出,吳思材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要殺害他的不是黑道而是當局人員,因為操作這宗案件的是“臺灣情報頭子”邱義仁。吳為求自保準備了些材料,有巴布亞紐幾內亞官員與邱、黃的合照,一封英文信,信中交待了本案的來龍去脈。

  吳思材的信説明整個“金援弊案”是一場騙局,目的在洗錢。用來“建交”的三千萬美元,只有二十萬給了巴布亞紐幾內亞代表,另外有九百八十萬,根據“外交部”官員黃志芳“機要秘書”張瓊森説是給了黃志芳,還有二千萬金紀玖説要給邱義仁和柯承亨。徐景星律師説:“有九百八十萬匯到了吳先生的賬戶,吳先生按照張瓊森的意思,領出來交給張,張瓊森告訴他這筆錢是要交給“部長”的。剩下的兩千萬部份,所謂的要交給巴國政府的“建交”費,金紀玖告訴他,這錢本身是要交給邱先生還有柯先生的。已經匯到臺灣某私人賬戶。”

  記者在現場詢問,既然吳思材早就知道整個“金援弊案”是騙局,為何還要聽命行事?徐律師答:“有好處啊!邱義仁開了兩百五十萬美元要給吳先生,但是沒拿到。黃志芳説對不起,我會補給你。”

  徐律師強調,吳思材擔心自己在整個事件中被犧牲掉,所以才公佈這些材料。吳思材的片面之辭究竟可信度有多高,“檢調單位”還在追查。“外交部”發言人立刻駁斥吳的説法太過荒謬,完全不是事實。

  從吳思材提供的資料來推測,整個事件或許可以兜得攏,講得通。假設這確實是由邱義仁、柯承亨主導的洗錢計劃,説通了黃志芳運用“外交部”的管道配合運作。説服了巴布亞紐幾內亞的有關單位,以微量金錢(二十萬美元)為餌,巴布亞紐幾內亞代表數人數度來臺洽談,吳思材陪同張瓊森也去了巴布亞紐幾內亞回訪。然後把兩千九百八十萬美元匯到新加坡金、吳聯合賬戶。巴布亞紐幾內亞方面也曾向臺灣提出“加強雙方關係”的協議書,黃志芳以不符原來協商雙方“建交”的條件為理由,兩次義正辭嚴的拒絕簽字,於是“建交”破裂,匯往新加坡的錢按兵不動。“洗錢”的部份處理的比較倉促,因為五月二十號必須交接,此事一定要搶先處理,可能訂下的計劃是由金、吳二人頂缸,扮演卷款潛逃的壞人,邱、黃充當上當受騙的傻瓜,雞飛蛋打,愧對民眾,鞠躬下臺,反正以後也沒官做了。三千萬美元做為呆賬由“外交部”報銷,實際上邱、柯、黃、金、吳等各分得一大票。

  金紀玖早早離境,在海外逍遙,但不時和邱、柯以簡訊連絡。“地檢署”突襲邱柯等人的辦公室和住處,在邱義仁處搜到金向邱做的“金援弊案”進度報告,從柯承亨的某個手機裏,查到四月份金紀玖發來的簡訊,內容是老闆(邱義仁)交代給吳思材的東西,已經給出去了。於是邱、柯、黃決定在四月下旬公開此事,也通知了吳思材儘快離開臺灣。吳思材早已取得新加坡公民身份,匆匆去趕飛機卻不能離境,因為他涉及糾紛限制出境。

  人算不如天算,沒想到吳思材還留在臺灣,他為了自保,於是亂爆出許多內幕。吳某的話未可盡信,因為他和自己的律師當面對質的時候,又説許律師講錯了話,那九百八十萬不是給了“外交部”等等,當場解雇徐律師。但是邱義仁也一直前言不對後語,他最初矢言否認柯承亨介紹金紀玖給他,吳思材拋出柯承亨的名字,數小時之後邱又更正介紹人是小柯。“地檢署”查到金髮來的短訊,邱又白口否認有此事,兩天之後他才想起這回事。黃志芳自從宣佈“金援弊案”之後,形容憔悴,曾向記者透露他擔心自己和家人的安全,辭職後親自開車接送小孩,黃在怕什麼?他支吾其詞説吳思材在暗處不得不防,吳自身難保,黃志芳是不是怕其他人對他下手?

  這個版本如果屬實,扁核心的本領和心機都太令人敬畏了。比起來,任何以往“奧步”的把戲又算什麼。案情撲朔迷離,誰也弄不清真相,金紀玖人在美國拒不出面,臺灣的“檢方”鞭長莫及,案子會拖下去。
 
 

[責任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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