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專家:《開羅宣言》具國際法效力

時間:2013-12-02 10:14   來源:台灣網

  方夏文化交流協會和兩岸統合學會11月26日在重慶聯合舉辦“夏合研討會”,共同紀念《開羅宣言》發表70週年。香港中評社今日刊文指出,臺灣“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員張力強調,中美英三國領導人在參加開羅會議後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媒體宣佈《開羅宣言》,説明其絕不僅是新聞紙,而是具有國際法效力的文件;王寵惠堅持留下“滿州、臺灣與澎湖列島,自應歸還中華民國”的語句,斷絕領土上模糊空間的做法是其對歷史的貢獻。

  張力就《開羅宣言》的意義,表達了三點看法:

  第一,《開羅宣言》顯示戰時中國收復失土的決心,得到盟國的支援。第二次中日戰爭,中國通過本身的浴血抗戰,以及盟國的支援,借著《開羅宣言》的公佈,確定日本剝奪竊取中國的領土要歸還中國。這是無條件投降的日本必須遵守的要求。

  第二,《開羅宣言》是盟國共同對日作戰的保證之一,是有效的的歷史文件。

  近來有人説,《開羅宣言》只是一份發佈的新聞稿,並沒有三國領袖的簽字,因此這份文件不具效力。但是從參加開羅會議的三國領袖返國之後,都在最短時間內向媒體、國會和民眾説明參與會議經過,獲得結論,説明未來合作目標可以認為:三國領導人以及隨從人員在北非的會面,絕不是沒有任何結果的長途旅行。

  此外,《開羅宣言》內容也涉及了韓國,而韓國在追溯戰後獨立的緣起時,也很清楚地把《開羅宣言》當作第一個依據。別的國家認真對待《開羅宣言》,一定有其道理,不是一句“不具效力”的評語可以將之輕忽的。

  第三,參與開羅會議,是中國提升國際地位的一個關鍵。

  雖然有人認為中國並不具備“四強”或“五強”的國力,但中國國際地位的提升,在國際社會中有了發言權,都是事實,一些處於弱勢的國家,包括義大利、阿比西尼亞,就開始尋求中國在國際會議場合中的支援。

  值得一提的是,當英方代表要求刪除宣言初稿中的“滿州、臺灣與澎湖列島,自應歸還中華民國”時,曾任外交部長的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長王寵惠代表中國表達嚴正立場,堅決反對刪除此句,終於能夠維持原提案,使得失土的收復不能存在模糊的空間。這是他相當重大的貢獻。

  此外,駐埃及使館人員的支援,駐英大使顧維鈞曾在訪美期間,提醒羅斯福總統和國務院官員,美國應協助中國收回臺澎,得到對方的首肯。這些直接和間接促成《開羅宣言》發佈的外交人員貢獻,很值得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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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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