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王炳忠條款”會成為臺灣“綠色恐怖”新武器嗎?

2018年05月03日 16:08:00來源:台灣網

  日前,臺灣“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通過了“國家安全”法修正案。引人注目的是,這個條款所規範的內容與臺灣當局炮製的新黨發言人王炳忠“共諜”案情節“相似”。

  臺灣新修訂的這個條款,宣稱民眾不得為恐怖組織、外國或大陸地區進行剌探、收集、泄漏或交付關於公務上應秘密的消息或電磁紀錄或發展組織。

  與之前民進黨當局給王炳忠扣上“共諜”帽子,編織的罪名罪項有很多相符之處。正因為如此,被稱為“王炳忠條款”。這難道是蔡當局“綠色恐怖”的“新武器”嗎?

  筆者認為,臺灣當局上任至今,在拒不承認“九二共識”和兩岸同屬“一中”的道路上越行越遠,越行越危險。不僅讓兩岸和平發展遭受威脅與衝擊,還讓臺灣同胞享有的和平紅利大打折扣,甚至是蕩然無存。

  臺灣當局肆意妄為 民眾成為犧牲品

  臺灣當局出此“惡招”,可謂是“逢中必反”的一貫嘴臉。不管是現在的執政黨身份,還是曾經的在野黨角色,民進黨始終“逢中必反”,並利用誤導誤判、蠱惑民心的種種手段,對兩岸和平發展中的合作、往來、交流統統都“妖魔化”,並以此宣言“大陸威脅論”、“紅色危機”。目的就是阻斷大陸與臺灣的情感認同和文化聯結,進而達到“臺獨”。

  民進黨的招法曾經取得一定的效果,民進黨靠著民眾的信任選票,手握完全執政的優勢,為所欲為,一意孤行。“王炳忠條款”就是民進黨當局的一個縮影,是其“綠色恐怖”的一個例證。但是,臺灣民眾卻成了民進黨肆意妄為的“犧牲品”。

  島內觀光産業的“慘澹”,經濟復蘇的“疲軟”,整體競爭的“萎縮”,高端人才的“流失”,年輕時代的“背叛”,一系列的難題讓臺灣民眾看不到、等不起“點亮臺灣”的到來。反而在怨聲載道,生靈涂炭,水深火熱中煎熬。

  正是由於臺灣當局的“對抗大陸”的意識形態思維和心態,民眾成為了民進黨的肆意妄為的犧牲品,臺灣的美好未來和民眾對幸福的追求已經成了“畫大餅”。

  這種讓臺灣民眾成為“犧牲品”的罪魁禍首,就是臺灣當局。現在,又利用“王炳忠條款”煽動民意對抗,威脅干擾兩岸人員往來和民間交流,招法之毒,無情之狠,都可以堪稱之最了。

  “王炳忠條款”錯殺一千不放一人

  王炳忠事件令人髮指,更讓人氣憤。尤其是在當前兩岸和平發展陷入僵局的境況下,兩岸民間交流往來滾滾向前,熱絡攀高,臺灣同胞不希望兩岸冷和平、冷對抗,紛紛用登陸、西進的行動勇敢擔當起助推兩岸和平的歷史使命,並以在大陸的所見所聞、所感所想感染和鼓舞自己的臺灣鄉親,正確認知大陸,真實感觸大陸,言傳身教的告知臺灣同胞,大陸的崛起到底對臺灣是威脅還是機遇。

  臺灣當局和“臺獨”分裂分子,完全不顧兩岸血濃于水的兄弟之情,完全不顧兩岸同根同宗的家人情懷,祭出“王炳忠條款”挑動兩岸關係,威脅兩岸和平,言可恥心可誅。

  其實,穿梭于兩岸之間的除了王炳忠和王炳忠們,民進黨人士和綠色人物,都曾登陸,有的是參觀,有的祭祖,有的是慰問,不管何種目的,這些人真真實實的登陸過。比如陳水扁、呂秀蓮、謝長廷。以及時代力量黃國昌的岳父都在大陸創業發展。

  就連蔡英文最新任命的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就是因為常常登陸被稱為“大陸通”,還有民進黨執政的縣市長都曾到過大陸。試想,臺灣當局的“王炳忠條款”,對自己門下的人也要“誅殺”嗎?

  錯殺一千不放一人。臺灣當局應該先好好解決自己陣營人士登陸的問題吧,事實就是事實,任何也改變不了,也否定不了。“王炳忠條款”不應只對王炳忠和王炳忠們,自己人犯罪犯錯是不是要罪加一等呢?

  顯然,“王炳忠條款”就是一把雙刃劍,就看民進黨怎麼以大力滅親的豪邁來懲治和處罰自己門人的背叛吧!

  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看臺灣當局如何自挖墳墓

  臺灣當局曾經宣稱要“維持兩岸現狀”,也利用各種實際和場合,表達善意不變的態度。但是,實際的行動行為中,臺灣當局卻是説一套做一套,兩面手法,口是心非。

  現在,臺灣當局拋出“王炳忠條款”就是“逢中必反”的延續,和對抗大陸的招法。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不論臺灣當局如何瘋狂的上演鬧劇,還是搞文字遊戲上演苦情戲,都騙不了民心。

  俗話説,不作就不會死。“臺獨”的盡頭就是統一。臺灣當局的自挖墳墓的加速度,也是兩岸統一的加速度。倘若臺灣當局期待利用“王炳忠條款”達到嚇阻和恐嚇的目的,臺灣同胞的反對和聲討就是臺灣當局走進墳墓的警鐘和力量。

  言而總之,不管“王炳忠條款”的威力如何,和臺灣當局搭設的“誅仙陣”戰力幾何,都會在兩岸所有中國人構築的和平鋼鐵長城中土崩瓦解。(台灣網網友:文劍)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責任編輯:李傑]

相關內容

京ICP備13026587號-5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關於我們|本網動態|轉載申請|聯繫我們|版權聲明|法律顧問|違法和不良資訊舉報電話:86-10-53610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