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罕弗受玉”中的志與止
宋人獲得玉,獻諸子罕,子罕弗受。獻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為寶也,故敢獻之。”子罕曰:“我以不貪為寶,爾以玉為寶,若以與我,皆喪寶也,不若人有其寶。”稽首而告曰:“小人懷璧,不可以越鄉。納此以請死也。”子罕置諸其裏,使玉人為之攻之,富而後使復其所。(春秋 魯 左丘明《左傳 襄公15年》)
從“子罕弗受玉”悟“人各有志”。古人視玉如金,常用“金玉滿堂”比喻富貴人家,以“金玉良言”形容有價值的言論。言語之外,更常見用玉石雕刻帝王印章,以腰間玉佩象徵身份地位……在此時代背景下,子罕弗受玉之舉更顯珍貴。在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更為豐富的新時代,若無正確堅定的理想信念,則極易放縱腐化,最終走入迷途深淵。青少年如此,各行業工作人員如此,黨員領導幹部更是如此。每個職業都有“志”之靈魂,即“人各有志”的界限。在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之路上,黨員領導幹部的“志”就是堅持政治立身、政治站位,旗幟鮮明講政治,牢固樹立“四個意識”,保持對黨的絕對忠誠。幹部當如子罕,心中有“寶”並堅而守之,將政治信仰化作“金鐘罩”“鐵布衫”,在平心靜氣、淡泊明志中戒急用忍、行穩致遠。
從“子罕弗受玉”悟“行有所止”。“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司馬遷在《史記》中直指人趨利避害之本性。但是,“染于蒼則蒼,染于黃則黃”,人的心性隨週遭環境和組織教化而改變。如果領導幹部都以本性難改為由,“走過場”開展“形式化”學習教育,經多年鑽營混跡成為見風使舵的“人精”,在處事辦事上做“精緻的利己主義者”,則難以自處、無從表率。作為“關鍵少數”,領導幹部不僅要以身作則為黨員群眾樹立典範,更要營造全民遵守黨紀國法、公序良俗的軟環境。要做到這一點,就得在牢記使命的基礎上慎用權力、當止則止,永葆為人民服務的底色;在拿捏決斷的時候不欺暗室、恰如其分,堅守廉潔從政的底線。幹部當如子罕,不奪人之“寶”反授人以漁,以高尚品格回報黨和群眾推薦、培養之恩,在腳踏實地、乾淨幹事中直道而行、省身立德。
璞玉之珍,在於它的質樸無暇;君子之貴,在於他的堅韌溫潤。幹部當做有“志”之士、行有“止”之事,做到“政治上跟黨走、經濟上不伸手、生活上不丟醜”,成為勤勉務實的工作標兵、臣心如水的品德典範。同時,只有把這些要求具體化、制度化、常態化,才能持續推動形成“清”風習習、“廉”花普放的政治生態。(台灣網網友:曾琳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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