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無障礙少些“障礙”,讓殘疾人“快樂暢行”
對於殘疾人、老年人、兒童等群體,無障礙設施是出行便利的重要保證。不過,近期中消協與中殘聯對我國百餘城市實地調查發現,無障礙設施的普及率與公眾滿意度仍不樂觀。記者近日在北京市多家醫療機構、商城、地鐵站等公共場合體驗發現,不少無障礙設施設計不合理,有些破舊臟亂、難以使用(12月18日新華網)。無障礙設施,是指為保障殘疾人、老年人等群體的安全通行和使用便利,在建設項目中配套建設的服務設施。自從1991年5月15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把“無障礙環境”作為重要內容寫入該法以來,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高度重視無障礙設施的建設,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建築、社區、城市道路、公共設施和場所等項目,基本上實行無障礙設施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並逐步推進小城鎮、農村地區和殘疾人住宅無障礙設施的建設和改造。一條條盲道、一個個緩坡……成為社會大家庭給予殘疾朋友的有力的手臂和明亮的眼睛。但不容忽視的是,無障礙遇“障礙”的現象也屢見不鮮。如一些街道上的電話亭、電線桿、報刊亭等就建在盲道的盡頭,且沒有任何提示;自行車、轎車、流動水果攤時常佔用盲道停放;有的即使沒有佔用盲道,也是緊挨著,與國家要求的“盲道周圍障礙物須距離25釐米”的規範相去甚遠……一些“無障礙設施”反而成為殘疾人出行的“障礙”。
“發展不能忘記殘疾人,和諧離不開殘疾人”。如何讓無障礙少些“障礙”,讓殘疾人“快樂暢行”,融入社會主義大家庭之中。筆者認為,無障礙設施既要規範建更要嚴格管!
一要加大宣傳。導致盲道佔用的原因之一,就是相當一部分人不認識無障礙設施而無意識地佔用盲道。為此,加強宣傳至關重要。建議將無障礙設施知識及關心、幫助、尊重殘疾人的教育納入中小學生思想品德課,印發圖文並茂的無障礙設施知識宣傳畫冊,錄製並播放無障礙設施建設的電視公益廣告片,等等,讓無障礙設施知識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要建管並舉。如何真正讓無障礙設施成為惠及殘疾人的民生工程?除了繼續規範建設無障礙設施外,更重要的是要加強無障礙設施的管理和維護。各地要加快制定《無障礙環境建設實施辦法》、《無障礙設施使用和管理辦法》。《無障礙設施使用和管理辦法》應對侵佔、損毀、挪用無障礙設施的行為制定明確的處罰措施。譬如由規劃行政部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組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等對其進行數額不等的處罰等等。同時,加大城市無障礙環境建設檢查力度,明確建設標準、管理責任,建立通報制度,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三要吸納民意。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在建設無障礙設施時,應充分聽取廣大群眾的意見,特別是聽取使用者——殘疾人、老年人的意見,切實增強扶殘助殘尊老助老意識,多為殘疾朋友考慮一點、與老年人多些溝通交流。同時可學習借鑒國際社會在無障礙建設已經開始兼顧到一般人群的做法,努力讓所建造的無障礙設施在可能的情況下,能夠為更多的人服務。(台灣網網友:王紅峰)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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