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7月26日湖北荊州商場電梯“吃人”,7月27日廣西梧州男童手臂捲入扶梯後,又一起電梯事故發生。據信陽網昨晚報道,有網友爆料,7月28日夜間,信陽市潢川縣光州國際酒店一部電梯發生故障,導致一人死亡一人重傷,死者係一名14歲男孩,知情人稱,死者係事發後搶救無效死亡。網友稱,遇難男孩靠著電梯,下電梯時墻鐵皮倒了將其帶下去致死。這是三天內發生的第三起電梯傷人事件,值得市民警惕(7月29日21CN新聞網)。
説起電梯傷人事件,人們也許不感覺陌生,早些年姜昆、唐傑忠合説的相聲《電梯奇遇》就幽默地向人們講述了一起電梯事故。但手扶電梯“吃人”的情況實屬罕見。而今,在短短的三天之內,竟接連發生三起電梯“吃人”事件,造成兩死兩傷,著實讓人感到悲傷、恐怖,難怪許多網友感慨:你還敢乘自動扶梯嗎?
我們應該承認,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電梯已經逐步普及開來,各地樓堂館所、居民住宅、商場超市、酒店旅館等地方都安裝了各種電梯。有數據顯示,我國目前電梯存量已達數百萬台之巨,每天有超過2億人次乘坐電梯,許多電梯都處於高頻次運作狀態。但如此龐大數量的電梯處於運作中,發生重大事故的幾率還是很低的。國家質檢總局發佈的消息顯示,2012年,中國電梯萬台事故率為0.15,萬台死亡人數為0.11,與國外發達國家水準基本相當。
儘管電梯“吃人”事件的幾率不高,屬突發事件,但一次次的突發事件,無疑都是一次次地敲響電梯安全以及公共安全的警鐘。對最近這三起電梯“吃人”的原因,雖然説有關部門“正在進行調查”,我們也相信很快會有一個客觀、科學、權威的解釋,但從以往的電梯傷人事件來看,其原因無外乎這樣幾種:要麼是産品品質不合格,要麼是安裝技術不達標,要麼日常維修工作不到位,要麼是工作人員操作不規範,要麼是乘客安全淡漠。
正是針對這些導致電梯事故的原因,國家質檢總局早于2011年就制定了《關於電梯安全監察工作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對提高電梯産品本質安全、加強電梯安全的監督檢查、落實使用維保單位的主體責任等都提出了明確要求。去年三月,國家質檢總局又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電梯安全工作的意見》,提出了加強和改進電梯安全工作的具體措施。但要想杜絕電梯“吃人”事件的發生,僅有制度顯然不夠的,還必須要加強對制度落實的檢查,使制度轉化為行動,使制度轉化為效果。因此,各地的安監部門應從生産環節、安裝環節、使用環節等方面加大監管力度,確保産品品質合格、安裝調試規範、使用維護到位。各使用企業也不能對電梯安全問題掉以輕心,注重加強管理操作人員培訓,切實做好日常維護保養、隱患排查等工作,以防範安全事故的發生。同時,要加強對廣大乘客的安全知識教育,使其樹立起安全乘梯意識。
總之,以公共安全的重要性而言,最好的辦法就是加強監管。但如果沒有具體制度和內容的支撐,沒有可以保障其實施和執行的措施,“加強監管”也就成了一句蒼白乏力的口號。所以,有效的監管就是將管理者的職責與損害結果緊密聯繫起來,以責任倒逼的方式促使管理者盡職盡責。只有這樣,才能有效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才能避免電梯“吃人”的悲劇重演。(台灣網網友:袁文良)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