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讓“校園欺淩”成為蠻荒之地

時間:2015-07-02 11:35   來源:台灣網

  22日,一段多名女生圍打一名女生的爆料視頻受到大量轉發。視頻時長1分28秒,視頻中可以清楚看到,一名藍色上衣女生跪在地上,數名女生對該女孩拳打腳踢,並將其踹倒在地,之後,多名女生輪番上前扇其巴掌。被打女孩無處可躲,哭泣求饒,多名打人者無動於衷並互相嬉笑。(6月23日中國江西網)

  同學之間的小矛盾,致使多名同學聯合對一名女生拳打腳踢,將她踹倒在地,爾後輪番上前扇其巴掌。當被打女孩無處可躲,哭泣求饒時,這些人卻無動於衷並互相嬉笑。此場景令人心驚,而對現代媒體而言,此種鏡頭並不鮮見。去年網曝北京14歲少年遭三青年圍毆9分鐘,期間被人用石頭砸,直至少年暈厥;近日在美國,多名中國女留學生因對兩名女同學拳打腳踢、扒光衣服拍照、用煙頭燙傷乳頭等施虐行為被告上法庭。筆者在網上輸入“校園欺淩”字眼,竟涌出二千九百多條相關資訊,這充分證明“校園欺淩”不是個案。

  “校園欺淩”是當下犯罪一大群體。由於年少輕狂,對生命沒有敬畏之意,憐憫之情,手段往往極其殘忍。之於對他們的管理,則被家庭、學校包攬,而家長、老師總以“遇到問題,找家長、找老師”原則教育,可現實情境,都是自行了決;自行了決不出問題尚好,出了問題,又推給法律,而法律對於青少年犯罪處理原則是“教育為主,懲罰為輔”,所以“校園欺淩”往往不了了之。此舉一方面縱容了施惡者,另一方面給受害者造成更大的傷害。

  如何合理處理“校園欺淩”案件,是擺在校園犯罪面前富有爭議的議題。基於“校園欺淩”的殘忍特點,是否應對施惡者嚴懲,許多人的觀點仍與法律“教育為主,懲罰為輔”原則相同,他們反對嚴懲,原因學生未成年,要給其改過自新的機會,並以“嚴懲不能預防犯罪”反對嚴懲。此種觀點,筆者並不茍同,以寬恕態度處理所有校園欺淩案例,也失理性。誠然若他們能知錯就改固然是好,很多時候,這種法律的漏洞,會使他們一錯再錯,繼而鋃鐺入獄,更是可悲。

  不要小看校園犯罪,如今的校園犯罪,做案方法極其殘忍,超越成年人承受範圍,令人髮指。對於這樣的學生,我們怎能寬恕?同時對愛害的學生,他們也不能承受那種殘忍的折磨,這種童年裏的暗影,往往會釀成日後成長的傷疤。未成年不是寬恕“校園欺淩”的藉口,不能讓“校園欺淩”成為蠻荒之地,對於校園欺淩中的輕微事件,或者紀律上的違規,應該寬恕,而對於“校園折磨”,必須予以重罰,不能因14或16周歲的限定而縱容。若説他們沒有承擔刑事責任的能力,是否應由其監護人承擔,由此督促監護人對孩子的管理呢?

  給所有的孩子一個美好的童年,莫讓童年往事釀成成長傷疤。我們有寬容之心,但絕不能濫用寬容。對於罪犯的寬容,其實是對受害者殘忍;我們寬恕那些施惡者,是以保護好受害者為前提。否則若寬恕施惡者,校園的和平、穩定秩序又該如何構建?(台灣網網友:付貴)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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