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屍肉”復活政府監管、懲處需“加碼”

時間:2015-06-25 16:21   來源:台灣網

  70後”豬蹄、“80後”雞翅……有的比一些年輕人年紀還大的“僵屍肉”通過走私入境,悄無聲息地出現在宵夜攤、餐廳。這些肉有的來自疫區,有的嚴重過期,用化學藥劑加工調味品後居然搖身一變成為“賣相”極佳的“美味佳肴”,威脅著百姓的食品安全。(6月24日,人民網)

  據記者了解,一些走私凍肉包裝上的生産日期顯示,“肉齡”竟然長達三四十年。在6月的海關打擊凍肉走私的專項行動中,有“80後”緝私人員在廣西某口岸查處了一批比他年紀還大的“70後”凍肉。走私肉運輸條件惡劣,不斷解凍等過程中容易滋生各種細菌,甚至是開始腐爛又重新冷凍,其衛生安全和食品品質不堪想像。

  可以説,“僵屍肉”之所以能夠“復活”一方面在於政府存在監管漏洞。打擊走私凍品需要靠海關、公安、工商、檢驗檢疫等多個職能部門進行配合,然而,看似多部門聯合卻時常出現“誰都參與、誰都不管”的現象,監管執法部門各自為戰,責任意識“空轉”,處於推諉扯皮狀態,導致執法監管不到位,出現“七八個部門管不了一隻雞,十幾個單位管不好一桌菜”的怪事,讓走私團夥有機可乘。

  另一方面在於處罰疲軟,讓食品安全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不斷猖獗,甚至出現逆淘汰的市場經濟現象,讓那些本來依靠合法經營、誠實勞動而賺錢的商人也加入到違規違法的行為中,使本來就亂象叢生的食品安全違規行為更加大行其道。

  居民生命健康權利不容侵害,正常的市場秩序也不容擾亂。因此,我們必須在下大氣力查處違規“僵屍肉”的同時,繼續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有效的預防體系,來杜絕“僵屍肉”復活的劇情上演。首先,當然是要建立系統有效的監管體系,改變傳統“九龍治水”演變為無人監管的監管缺失居面。其次,要採取有效措施,培育市場主體的誠信意識。要讓他們知道,雖然從短期來看,銷售“僵屍肉”可以獲取巨大的經濟利益,但是這種違法的經營策略定然不會長久,最終受到危害的還是自己。只有誠實守信、依法經營,才是持續生財的長久之道。(台灣網網友:小強)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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