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多歲的“糖葫蘆大媽”丟了100元錢,在路邊哭起來,好心市民看到後,紛紛買她的糖葫蘆;好心民警趕到後,看著傷心的“糖葫蘆大媽”,便從兜裏掏出100元錢,塞到了大媽的手上……11月28日,這感人的一幕,發生在渝北悅來重慶國際博覽中心。"(來源:南方都市報)
“糖葫蘆大媽”丟錢路邊哭泣,接到報警,民警李松林趕到現場,了解情況後,邊安慰“糖葫蘆大媽”邊掏100元塞給她,這溫暖而感人的畫面正如寒冷冬季裏一絲溫暖的陽光照進人們的心田,洋溢著濃濃的警民之情,傳遞著濃濃的正能量,這讓人難以忘懷的場景,是源於民警李松林“看到她傷心哭泣的樣子,就想到了我老家父母的不易。”多簡單樸素的理由,把對不幸遭遇者的同情和關愛詮釋得淋漓盡致。
當不少人抱怨“現在的社會很現實,甚至很冷漠”的背景下,《“糖葫蘆大媽”丟錢路邊哭泣民警掏100元塞給她》的報道,無疑成了一道獨特而亮麗的“風景線”,一方面,“好心市民看到後,紛紛買她的糖葫蘆。”另一方面,民警李松林的表現不僅僅在一份愛心上,而且還表現在工作上能主動作為。
試想,如果按照“慣例”,民警李松林在了解“糖葫蘆大媽”的遭遇後,做個現場筆錄後就可以打道回府。再説糖葫蘆大媽”遺失100元錢這種事情,在一般人眼裏,只能算是一件“小事情”,根本就沒有指望報案後會得到解決。而且給“糖葫蘆大媽”100元,已經遠遠超出了民警李松林的工作範疇,但他那種“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不正是一種稀缺的“社會資源”?
群眾利益無小事,一枝一葉總關情,這句説起來容易做起來難,難就難在,我們是否能帶著深厚的感情做群眾工作?不要認為給“糖葫蘆大媽”100元算不上什麼,從中可以看出,民警李松林對“糖葫蘆大媽”傷心的哭泣沒有無動於衷,而是用那份真摯的感情幫助“糖葫蘆大媽”,“用情”工作這正是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台灣網網友:黃崇玉)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