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別亂來 “規定”已出臺

時間:2014-08-13 09:59   來源:台灣網

  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召開新聞發佈會,正式對外發佈《即時通信工具公眾資訊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規定共十條,對即時通信工具服務提供者、使用者的服務和使用行為進行了規範,對通過即時通信工具從事公眾資訊服務活動提出了明確管理要求。(8月7日光明網)

  《即時通信工具公眾資訊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主要對即時通訊工具使用者的身份認證、各類公共賬號應當取得的相關資質等都作出了明確的規定。並鼓勵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各人民團體開設公眾賬號。在資訊安全和公民個人隱私方面,規定還提出,即時通信工具服務提供者應當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建立健全各項制度,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保護用戶資訊及公民個人隱私,

  《規定》的出臺讓筆者感受到了國家相關部門治理網路亂象、保護公民隱私的決心。

  以國內市場覆蓋率最大的即時通信工具——微信為例,筆者作為使用者,親感公眾賬號的偽科學、謠言橫行及誘導分享行為已經發展簡直到了“不能忍”的地步。規定的出臺,賦予了即時通信服務提供者治理網路亂象的權利,同時將權利轉化為職責,化被動為主動,保障網路環境的凈化。規定要求公眾資訊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後臺實名、前臺自願”的原則,通過真實身份資訊認證後註冊賬號。“實名認證”將大大增加公眾賬號發佈不實消息的成本,對不當言論産生震懾,成為凈化網路環境的又一大利器。

  筆者認為,“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任何管理辦法的制定都是為了抑惡揚善,滿足多數人能夠更好的表達,同時約束和嚴懲極少數人不良資訊的傳播。相信隨著規定的貫徹落實,一定會還網民一個乾淨的網路環境。(台灣網網友:南有匪)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李傑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