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耗資2.7億元的建設項目,僅僅建成3年之後又面臨被大部分拆遷的命運。位於雲南省河口縣濱江路沿岸的“中國-東盟河口國際旅遊文化景觀長廊”近來成為社會矚目的焦點。(6月23日新華網)
花了2.7億元建文化長廊又要花3億元拆除,這件我們看著浪費之前應該加“嚴重”兩字的事,然而經過河口縣政府發言人、河口縣住建局副局長劉建雄的一番推演之後,竟得出未浪費的結論。輕輕帶過,讓人唏噓,這畢竟花的是納稅人的錢,難道不應該為一分一厘精打細算。
地方官員在扯大旗方面是有傳統的,強調發展經濟,於是各種園區紛紛開工;強調城市建設,結果又把建起來的工廠拆了。這裡面有一部分合理的因素,可這是建立在歷史局限的基礎上的,當年城市沒那麼大,工廠離得還遠遠的,現在近在咫尺,搬遷是無奈之舉。這肯定是浪費了,可不得不這麼做。河口的這片灘一直就在城裏,它原本就應該以一種合適的方式成為城市一部分,3年時間不足以讓它的定位發生如此巨大的變化。
誠然,官員能言善辯是好事,伶牙俐齒、一套又一套的,説明他至少對問題是有所思考的,不怕沒有觀點,就怕一問三不知。可這種觀念是否科學,是否經得起推敲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這一拆一建表面上看起來是理念的博弈,但背後真正的問題是個別地方官員自説自話、朝令夕改的個人主義,這極大地損害了政府的公信力,讓政府蒙羞。
筆者認為,要從制度上保證政府決策的科學與民主,需要深化行政體制改革,更需要強化責任追究制度,對重大工程建設,實行決策的終身問責,這才是杜絕“3億元的拆遷費用”鬧劇重演的治本之策。(台灣網網友:晨曦之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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