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5月8日《德陽日報》、5月9日《華西都市報》報道,四川省什邡、廣漢兩市,通過秸稈還田以及生物肥原料、碳化材料、食用菌基料、養殖飼料等工業化利用等方式,使農作物秸稈全部得到綜合利用,變廢為寶、化垃圾為財富,增強了農民自覺禁燒的動力,從源頭上杜絕秸稈焚燒現象夯實了基礎。
秸稈是農村面源污染的新源頭,每年夏收和秋冬之際,總有大量的小麥、玉米等秸稈在田間焚燒,其産生的濃重的煙霧成為了殃及城鄉環境的“罪魁禍首”。作為焚燒秸稈的始作蛹者,農民群眾並非不知曉此舉的給他人和自己帶來的危害,但是,假如不就地焚燒,他們確實又無其他辦法處置。
據筆者調查了解,過去,大量的秸稈被用作造紙原料、燃料和牲畜飼料,而目前造紙行業的原料主要是木材和竹料;隨著農村生活水準的提高和現代養殖業的發展,曾經作為生活重要燃料的秸稈也被清潔能源取而代之,作為飼料主要來源的秸稈也被營養豐富的精飼料淘汰出局。儘管還可以作為農家肥,但是由於操作麻煩、堆漚處理時間較長,而且秸稈處置正值農忙時節,在主要勞動力外出打工的現實下,為了搶季節不耽誤農時,在不少農民看來,“付之一炬”就是最佳選擇。
作為政府,是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和秸稈禁燒工作的責任主體,對焚燒秸稈行為,不僅要管,而且要管好。但要杜絕焚燒秸稈,談何容易。近年來,不少地方政府高度重視,每到農村夏收、秋收時節,都要發佈“禁燒令”,採取領導挂點、部門包村、鎮村組戶簽訂責任書和承諾書等方法,將秸稈禁燒暨綜合利用工作納入對鎮、市級有關部門的工作考核,將工作成效與目標績效考核掛鉤,環保部門和很多基層幹部還堅持24小時巡查,深入田間地頭宣傳解釋、勸阻制止、批評教育,對違法焚燒行為進行處罰。應該説,這些舉措確實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治標容易、治本難,監管力度稍微偏弱就反彈,部分田間地頭就又會“狼煙”四起。
其實,造成“狼煙”年復一年的深層次原因較多。筆者以為主要源於兩個方面:其一是農民群眾尚未真正形成環保意識,沒有與政府形成同頻共振;其二是政府在秸稈焚燒問題上重“堵”輕“疏”,沒有尋找到更多秸稈綜合利用,變廢為寶、化垃圾為財富的出路。
歸根到底,秸稈焚燒背後的真問題還是綜合治理方式問題,解決秸稈禁燒難題還要政府在治理方式上下功夫,要重“疏”輕“堵”,切忌簡單粗暴“一罰了事”。主動履職、創新綜合管理模式,堅持立足長遠,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從源頭上治理焚燒秸稈亂象,什邡、廣漢的做法值得各地政府學習借鑒。(台灣網網友:易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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