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教學是學校教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深化課堂教學的重要環節,因此每一個大學生都會經歷實習這樣一個階段。實習能夠強化學生專業素養,鞏固專業知識,應用專業能力,對能力的實踐更亦是專業培養的目的,是適用於社會的活絡教育,是個人良好發展的助推因素。一個人在實習中所能獲取的知識量並非是像課本教材中苦澀抽象的,在實踐中能夠消化吸收專業領域的新式思維,避免課本教條主義的狹隘面給日後就業帶來不利影響。
不過現在民辦高校裏的實習卻變了味,讓學生苦不堪言。凡是攻讀某一專業學子必然是是這份專業相關工作充滿熱愛,對於實習這種可以提前接觸理想工作環境的鍛鍊理當是十分支援的。但是,國內眾多高校經常是挂羊頭賣狗肉,不管三七二十一,不在乎學生專業的實踐性,更看重學生身上的利益性。這些學校以所謂的校企聯合為噱頭,實則是簽訂內部合同並在規定時間向企業酒店等輸入廉價勞動力,而學校也能從每個學生身上抽取一定提成。此風在國內民辦院校尤盛,已然成為多數院校的潛規則。
民辦院校在要求學生實習時,多是將其送往江浙閩一帶進行工作。主要是兩種性質的工種,一般是從事酒店服務(端菜員、門童、)工作,月薪1800左右;或是被分配到電子廠每天承擔10小時的高負荷工作量,事實上很多人難以忍受這種工作環境而“出逃”。雖然工作無貴賤,但“逼”大學生去從事非本專業的實習,這是不符合道理和人情的。“廉價勞工”一詞也就成了眾多學生對自己實習的憎惡和無奈。這種低技術含量的實習已經違背了教育部的初願,是反其道而行泯滅學生良性發展的惡劣行徑。
面對“強制實習”和“實習抽成”的説法,通常校方會義正言辭地回答“沒有此事”,以應付新聞媒體和怨聲載道的學子。反常的是多數新聞媒體在開始的時候雖然會有消息報道,但也只是如此而已,往往都是風聲大雨點小。人們擅長模倣和習慣,容易將自己習慣了的思維和方式再強加於人。學校的無法、無紀、無情會使得原本教書育人的地方培養一代悲哀的青年。學生也會因為此類“不公”而使得性格中參雜偏激、厭世的情緒,對於社會的判斷將從“惡”的角度著眼,對於社會發展是不利的。
“大學的輔導員都是在用失敗的人生告訴你如何走向成功”這是筆者曾聽過的一句話,多少帶點諷刺意味。如今想來也和這“變味的實習”有著異曲同工的淵源,學校以主體思想限制個性思想,假借實習之名剝奪學生的自主選擇權利。所以學校能培養出來的要麼是順從的學生,要麼是反叛的學生,都是在把學生往“無用之人”的方向帶,這也是民辦高校教育實踐之殤。(台灣網網友 周成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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