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號文件鼓勵城市資本下鄉發展農業並首提發展“家庭農場”,部分企業入農出現了“非糧化”、跑馬圈地等傾向。而城鎮化則被部分地方政府簡化成拆遷徵地,損害農民利益。(2月16日《華商報》)
資本下鄉是為了給農業農村的發展“輸血”。長期以來,資金匱乏成為制約農業農村發展的“瓶頸”,沒有錢或缺錢,辦不了事,許多美好的規劃或藍圖成了“水中月”“鏡中花”。依賴傳統的政策性撥款,遠水解不了近渴,須多管齊下,引導城市資本下鄉。目前,城市裏充斥著相當數量的資本尤其是民間資本,投資渠道狹窄,城市資本渴望尋找投資渠道,資本下鄉不失為一條好路徑。資本下鄉,有利於利用社會力量增加農業的資金、科技和裝備投入,引進先進的經營管理方式,加速傳統農業改造和現代農業建設。對農業農村的發展和資本投資來講,資本下鄉可能取得“雙贏”效應。
然而,資本下鄉要打的是“農”字牌,要做足“糧”的文章。如果偏離這一方向,旁門左道,跑馬圈地,熱衷於從農民手中取得土地用於“非糧化”經營,資本下鄉就失去了意義,有可能侵害農民的利益。曾幾何時,一些地方打著推進城鎮化的旗號,行“土地財政”之實,竭力取得農業用地,使一些農民失地,也失去了維持生計的飯碗,“被上樓”。由於城鎮戶口解決滯後,難以得到與城鎮居民同等的權益與社會保障,維持生計成了問題。因而,貫徹落實中央一號文件,千萬別把資本下鄉的“好經”念歪了,變成了大規模拆遷徵地的“圈地潮”。地方政府與下鄉開發商須保障農民的土地權益,建立健全嚴格的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地準入和監管制度,防止流轉農田“非糧化”“非農化”,努力避免下鄉企業長時間、大面積租賃農戶承包地,與農民爭奪耕地經營權,及時糾正違法侵害農民承包經營權的行為。(台灣網網友 于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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