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支援的PM2.5是民意的表達

時間:2011-12-09 16:38   來源:

  備受關注的PM2.5標準徵求意見前日結束。記者昨天從環保部了解到,徵求意見期間收到了1500多條反饋意見,普遍贊成將PM2.5作為一般評價項目納入空氣品質標準,有的還建議有條件的地區應提前實施。(12月07日《新京報》)

  就空氣品質進行技術的升級換代,在徵求意見中,將PM2.5、臭氧(8小時濃度)納入常規空氣品質評價作為最大調整,並收緊了PM10、氮氧化物等標準限值。這無不是對空氣品質監測的更好保證,也是為公眾提供優質的空氣品質而努力,因而受到了公眾的大力支援。

  空氣監測是保證空氣品質的前提,也是督促相關城市或者組織作好空氣品質工作,減少空氣污染,但也由於一些城市或者組織對此項工作並不重視,或者在監測中沒有統一的標準,或者在監測過程中弄虛作假,造成了空氣品質不能達標,如何讓空氣的監測標準更規範,並且讓空氣監測品質達標,或許“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保證空氣品質的底線不能丟,技術標準更要跟上科學技術的發展,更要跟上空氣品質的改善工作,徵求意見將“PM2.5”納入常規空氣品質評價,自徵求意見以來,就頗受公眾的支援,筆者有一百個同意的同時,更希望讓公眾支援的PM2.5給公眾帶來幸福,這也是民意的表達。

  首先,技術指標是不可改變的,而且是統一的,是死的,但人是活的,也會受到人為因素的影響到,一旦人為因素控制了技術指標,空氣品質再好的衡量技術指標,都是起不了作用的,只能是一張廢紙。

  其次,公民在空氣品質方面最有發言權,其生活在同一個星球,共處藍天之下,或多或少會感受到空氣品質的好壞,空氣污染程度如何。讓公民説話,就是要反映民聲,説出民意,説出民情,從而更好的保證空氣品質監測的正常進行,也是對空氣品質監測的一次監督。

  再之,民聲、民意、民情是空氣品質最好的監測指標,在科學技術指標保證的前提下,不能少了民聲、民意、民情,通過民聲、民意、民情可以監測出空氣品質的好壞,更可以監測出空氣品質監測指標所無法反映出來的情況,或者無法表達的效果。

  目前進入冬季,全國各城市空氣品質下降。據報道,近年來,隨著以煤炭為主的能源消耗大幅攀升、機動車保有量急劇增加,京津冀、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區域灰霾現象頻繁發生,PM2.5污染問題日益凸顯。現行的《環境空氣品質標準》已不能完全適應空氣品質管理要求。這就要求空氣品質監測除了對技術指標進行升級換代外,而在徵求意見中已經將民聲、民意、民情納入空氣品質評價之中,讓老百姓説話,讓老百姓用切身感受體會空氣品質,從而為更好地改善空氣品質,減少空氣污染,提升空氣品質貢獻民意。

  在關於將“PM2.5”納入常規空氣品質評價中,中國環境保護部負責人也強調,不管是控制PM10還是PM2.5,改善環境品質的關鍵是減排,只有排放少了,污染物濃度降低了,中國的空氣品質狀況才能真正得到改善。就是説改善環境品質是關鍵,通過減少排放,讓城市生活更美好,讓百姓生活更幸福。(台灣網網友:白峰)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李傑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