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節前夕,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全國婦聯主席陳至立在河南親切看望留守、流動兒童,慰問留守兒童的代理媽媽和教職員工,向孩子們致以節日的問候和祝福。(5月28日《新華網》)
“世上就數媽媽好,沒媽的孩子像根草”,媽媽之於孩子,是藍天,是樂園,是幸福,是安全;而廣大農村在打工掙錢境遇下,千家萬戶的孩子成了留守兒童。留守的不僅是孤單、寂寞、家庭教育空缺;還留守了生活艱難、命運多舛、危機四伏。每年留守兒童失足的、落水的、失學的、離家出走的、被拐賣的等,時常見諸於報端;儘管當地政府從宏觀上加強治安管理,但是媽媽教育的“奇異功能”不可替代。為此,不少地方為了解決打工父母的後顧之憂,招募“代理媽媽”照顧留守兒童,把空缺的家庭教育“補上”,很大程度幫助了兒童健康成長;此舉無疑很值得推廣。
之前,山東棗莊供電公司開展的“代理媽媽活動”起到良好效果。“代理媽媽”結對幫扶、親情看望、教育考核、循循善誘,點亮、溫暖了許多留守兒童的心房,所建的171所留守兒童活動站更讓兒童“父母不在幸福在”,56名“代理媽媽”多了56個“兒女”、56份責任、56個牽掛;56個留守兒童重新“回到媽媽的懷抱,幸福真不少”;“代理媽媽”受到當地政府、社會的獎勵、推崇和許多榮譽,同時也扮靚人生前程。政府只有讓“代理媽媽不吃虧”,“代理媽媽”才能對政府“一呼雲集”。
但面上的這些“代理媽媽”都是模範、典型、正面的代表;完全靠“一腔熱血”完成“代理媽媽”責任;而不是機制保障性的運作,這就註定要使“代理媽媽”前途未卜。留守兒童是長期的留守兒童,“代理媽媽”也是長期的“代理媽媽”,“代理媽媽”完成的社會重任,實際是為政府“分憂解愁”,肩負了政府的民生責任。為了吸納更多“代理媽媽”,政府不能“招募了之”,應制度化為“代理媽媽”提供必要的生活、差旅、助學等補助,給予政治上崇高榮譽和事業上大力支援,作為政府的一項社會事業和公益事業進行到底。
其次,政府要出臺一系列“代理媽媽”考核制度、管理制度,成立專門監管機構並嚴格監管,提高“準入門檻”,防止“代理媽媽”履行責任虎頭蛇尾、懈怠責任、甚至不負責任;要防止不軌人員借“代理媽媽”之機進行拐騙兒童。更要給“代理媽媽”出臺一份“媽媽守則”,讓他們按章操作。誠如是,“代理媽媽”之路才會花團錦簇、越走越寬廣。(台灣網網友:童樹傑)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