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蒜炒房已落伍,還不快來“炒報紙”

時間:2010-10-25 16:32   來源:台灣網

  10月21日,臨沂市一家報紙出版後,當地不少家長和學生都為買這份報紙而奔波于街頭巷尾。由此,原本0.5元/份的報紙不一會兒就漲到5元/份,最高時甚至達到50元/份,可謂“一報難求”。據知情人透露,報紙上有《臨沂市第十四屆職業道德建設“雙十佳”評選活動》的新聞,並附有選票,所以就導致了蘭山區一些學校老師要求學生每人都去購買一份報紙。(《山東商報》10月23日)

  據一些學生和家長反映,學校之所以向學生下達這項要求,原因是蘭山區教育局和臨沂市第四實驗小學的校長也在候選人之中,這一切都是蘭山區教育局安排的。對此,不管是教育局還是學校都矢口否認,聲稱這只是小商小販的炒作。傻子才會承認!承認了頭上的烏紗帽焉能保住?

  其實,這是和尚頭上的蝨子——明擺著的事情。年紀那麼小,學習壓力那麼重,有幾個學生會突然對報紙感興趣,別説5毛錢一份,就是白給,他們還嫌拿著礙事呢。一份報紙的價格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翻上十倍,甚至是百倍,把“功勞”全記在小商小販的頭上,太抬舉他們了,也把眾人都當成了傻子。説白了,還是因為這份報紙有賣點,有某些人需要的東西,這樣小販才能借機哄抬物價,把一份普通的報紙炒上天。

  這份報紙的賣點就是就是裏面的選票,選票和誰有關?教育局和學校領導。恰恰是這二者有能量動員學生去買報紙。看明白了,我説的是動員,而非強制,夠含蓄的,夠給面子了吧。其實,地球人都知道,我這是在玩文字遊戲,在討好領導,動員也好,強制也好,又有什麼區別呢?教育局和學校搞的活動,提的要求,有幾個家長和學生敢抵制和違背。這也是人家蘭山教育局敢底氣十足做出“沒有下發過強制讓學生購買報紙的通知”回應的原因。相信這是事實,根本用不著為這點“小事”發通知,那也太低估人家的能量了,工作就是管學生,讓他們買份報紙還不是小菜一碟。壞就壞在那些小販手裏,唯利是圖連累得教育局和學校的名聲跟著受損。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沒有上面的明示或暗示,一份5毛錢的報紙最後能被炒到50元?如此之高的回報率足以令那些炒房的、炒蒜的為之汗顏了,説不定至此以後江湖上又多了一個炒家——炒報紙,不僅投資小,收益大,還不用害怕“限購令”“國N條”什麼的,可謂一本萬利,包賺不賠。

  如果説此次“炒報紙”裏面沒有權利的影子,連鬼都不會相信,為了一己私利,把手伸進天真學生的腰包,更是會惹來人神共斥。(台灣網網友:于靜)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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