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長何以身陷“另類詐捐門”?

時間:2010-10-18 15:37   來源:台灣網

  村裏修路,水泥竟係兩家污染企業所捐;企業捐助,功德碑上寫的卻是環保局長的名字……是“慈善捐助”還是利益交換?為造福桑梓,幫助家鄉修路捐款捐物本是善事,但在重慶市合川區草街鎮百歲村,近日卻因該區環保局長黃昌洪是否利用手中權力,讓其管轄的污染企業捐贈100噸水泥修路而引發爭議。(10月17日工人日報)  

  是“好心無好報”遭遇誤讀,還是確有利益置換?環保局長因“捐助”家長修路而受到質疑,可謂是身陷“另類詐捐門”——所捐非所有,所捐非所願,所捐有貓膩。圍繞這一特殊的“慈善方式”,折射出三大看點。

  

  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他們沒有因為得到了污染企業的“慷慨捐助”,受到了老鄉領導的“特別關照”就完全忽略了捐助背後可能存在的社會不端與內幕交易。雖然有一些村民仍在為“當大官不忘家鄉”的局長修好了泥濘路而感恩戴德,為抹掉了功德碑上的局長大名而憤憤不平,但是更多的知情者一語破的地指出其中的利益鏈——排放污染的水泥廠怕處罰,以水泥換平安——環保局長向水泥廠要水泥,以執法權換名聲。而對村裏的老百姓來説,修好一條路的代價卻是污染受害者。

  

  作為企業投身慈善事業必須是自願的,無附加條件的。因為慈善是企業竭儘自己社會責任的一種體現,更多的是心甘情願的善舉,而非遵循物物交換的市場法則。作為積極加入慈善行列的企業,更應在生産安全、産品品質和環境保護方面做到誠信為本,守法經營。否則,前門做好事,後門排污染,很容易令人懷疑其真正用意是否屬於“洗錢式捐贈”。此前浙江紹興有幾家污染企業向當地政府捐贈用於環境監管的快艇而引發爭議,就是因為其目的曖昧。何況金鉑水泥公司還不是主動捐贈水泥的,而是受環保局長的“點拔”,賬也記在環保局長的頭上,就更得不到民眾的認可了。

  

  作為監管者的環保局長,支援家鄉修路,本來應基於個人的力所能及,家鄉父老也會理解的,可他不顧瓜田李下之嫌讓污染企業送了水泥。這家企業的立窯工藝能耗高,對環境、資源破壞嚴重,是現階段國家淘汰對象。“吃人嘴軟,拿人手短”,污染企業的水泥鑄成了局長的“功德碑”,如何能做到在監管中嚴格執法,不徇私情?又如何能對污染企業該關該關,該停則停,毫不留情?説白了,調水泥修路也是一種“雅賄”,“另類詐捐門”就是腐敗新變種。相關監督部門不妨應將民眾質疑看作是一封舉報信,從這次“另類詐捐”順藤摸瓜,查一查這位局長大人與污染企業之間有無其他權錢交易。(台灣網網友:梁江濤)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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