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員黃海波因嫖娼被抓,讓娛樂圈乃至很多人都如同打了雞血一般躁動而亢奮,一時間,從人們的街談巷議到茶余飯後,“黃海波嫖娼”這五個字,一直保持著很高的出現頻率。但與不久前李代沫因吸毒入獄普遍遭到公眾譴責所不同,黃海波這次出事,竟然有很多網友表示了原諒和同情。這其中,除了眾多圈中好友在微博與微信上,通過歷數黃海波在為人和敬業方面多麼令人欽佩而表示出遺憾與惋惜之外,更有網友用前不久調侃東莞掃黃的句式,對黃海波嫖娼之事做出了“海波不哭,海波挺住,今夜我們都是海波”之類的“聲援”與惡搞。由此,黃海波嫖娼這檔子事,除了事件本身讓人們吃驚與錯愕之外,公眾對此事的反應也著實耐人尋味。
其實仔細想來,無論是圈中好友與公眾,對黃海波的這次犯錯所體現出來的寬容、同情包括惡搞,固然是大家對其人品、藝德的肯定和其個人私生活現狀的理解,包括不乏秉持與人為善、“得饒人處且饒人”的古道熱腸,但在這背後,還隱含著兩種不同的含義。
首先,大夥兒都希望或下意識地希望,用一個他們平時所了解的,在平日的生活中更為真實乃至更為真誠的黃海波,來給眼下這個因一時糊塗正處在輿論負面口水漩渦之中的黃海波,在形象上做一個“對衝”,以減輕黃海波面對來自輿論的壓力。由此可見,黃海波的人緣和口碑確實不錯。但話説回來,即使黃海波的人緣再好,嫖娼也是違法和醜聞。尤其是作為公眾人物,這種對公序良俗與道德規範的僭越,必須進行批評和處罰。由此,我便不能同意某個影評人所説“因為黃海波沒結婚,所以就不會對不起誰”的觀點。在我看來,黃海波此舉至少對不起三種人:其一是自己的父母;其二是廣大觀眾;其三,對不起自己。
至於網友的那些“聲援”與惡搞,我覺得與其説是為黃海波開脫,倒不如説是對當下娛樂圈包括整個社會所存在的某些醜惡現象的憤怒與鞭撻。比如“寧願嫖娼都不碰女演員,不搞潛規則,不玩女明星”“不向身邊小姑娘下手,以戀愛名義免費蹭炮”“自己花錢解決,沒用公款,不開發票”等諸如此類的調侃,難道不正是用一種“正話反説”的春秋筆法對當下某些醜惡現象的批判嗎?由此,“惡搞”這種本該直面卻隱晦表達的批判方式——帶給我們的思考,或許要遠大於黃海波嫖娼事件本身。(葉之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