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漸漸地被當成一個“暢銷書作者”,越來越多地被問及關於“市場”和“文學品質”之間如何取捨的問題時,我最先想到的,是研究生入學時系主任的那句話:“最該學會的,不是任何一種理論,不是任何一個人的學説,而是尊重和意識到現實的複雜性。”
我知道,人們發問的時候,內心普遍預設了這樣的前提:暢銷的作品在大多數情況下不是文學意義上的好作品。當一個作者的作品暢銷了,他勢必會為了迎合“市場”而犧牲其作品在“文學性”方面的努力。但是在我看來,“暢銷”和“市場”本身就不該混為一談。“暢銷”指一個作品在市場上有了比較高的接受度,只是一種市場表現而已。而“市場”,對於一個作家而言,可以約等於“願意付錢買書的讀者”。你可以質疑暢銷書,但不該簡單地否定市場。
文學賴以存在的工具是語言,而語言的誕生是基於交流的本質需求。當一個作者坐下來寫作,不管使用什麼樣的語言,都或多或少地遵循了文學創作的基本規則,尤其是作品寫完之後交給出版社——這個行為本身就説明,“尋求交流”即使不是寫書的唯一目的,也至少是根本目的之一。所有的作者都需要讀者,所有的作品都需要閱讀。我絕對相信有很多作者追求的不是大眾的認同,而僅僅是一小部分人的理解,我也絕對相信很多作者不在乎讀者站在書店裏把他的書看完卻沒有買走——但是,“市場”是從作者們決定寫作的那一刻起,就不可能遮罩掉的東西。
很多人言語刻薄地批判“市場”,其實是在不忿為何很多優秀的作品不能“暢銷”。但是,據此簡單地推出“所有的暢銷書都是壞作品”,也不甚恰當。暢銷書裏當然有文學意義不夠好,甚至是不好的作品,可是文學史上有太多的例子,説明瞭今天被我們奉為經典的作品在過去的年代裏曾經多麼受歡迎。《少年維特之煩惱》熱銷18世紀末的德國時,很多男孩都去做“維特裝”,女孩也都去模倣小説裏女主角的穿著。一本優秀的小説在沒有電影的年代裏被讀者接受到了這種程度,對於今天的作者來説,是一個正面的榜樣。一本在文學上有品質有訴求的優秀小説完全有可能是暢銷書,任何一個作者沒能做到這樣都不丟臉,但不能因此認定這不可能。
當然,需要讀者跟取悅讀者不是一回事。你可以批評讀者的審美,也可以批評今天中國的閱讀市場還不夠成熟——因為一個良性的市場機制能夠培養一批高品位的讀者,從這個意義上催生出優秀的暢銷書——但是你不能就此簡單地推論,暢銷的作者就是在用一種取悅讀者的心態寫作。有時候,一個作者的作品忠實地表達著自我,恰恰是他的那個“自我”讓他得到了眾多讀者的支援,而無關作品的文學性本身。這個時候對“暢銷”的分析就不能僅僅局限于文學,而關係到讀者接受、心理學、社會學甚至行銷學等方面了。
今天的作者們面臨著比18世紀複雜多了的市場狀況,有影視的競爭,有行銷手段的輔助,等等。可正因為如此,作為寫作者,才更不應該將“好作品”和“暢銷”做如此簡單粗暴、非黑即白的二元對立。我知道有一種文學作品,偉大而註定寂寞,因為它們的作者精神上已經探求得太遠,但是“寂寞的大師”的群落是用來敬仰的,不應該用來做邏輯簡單的人的避難所。
在我剛開始寫作時,有讀者跟我説:你千萬不要變成一個暢銷書作家,我就希望能一直像現在這樣,周圍除了我沒人知道你,就讓他們去讀那些沒營養的暢銷書吧。幾年之後,一個朋友轉發了我的新書預告,有人對她説:你這麼有品位的人,原來也關注通俗文學。
如此反諷。一直以來,我對於寫作的熱情和態度沒有變,人們的偏見好像也沒變。那究竟是什麼東西變了呢? (笛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