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夏季熒屏的娛樂選秀,浙江衛視的《中國好聲音》異軍突起,這檔借鑒荷蘭《The voice of Holland》推出的音樂節目,沒有文化考試,告別粉絲投票,一方只專注聲音的舞臺,成就了用聲音統治音樂的夢想。
在如今略顯浮躁的社會,絢麗的舞臺早已讓音樂裹挾上諸多視覺因素,從歌者的塑形、外包,到舞姿的設計、燈光的調配,乃至情景劇式的舞臺修飾,音樂由傳統的聽覺藝術變為了視覺藝術,絢爛的外表往往遮罩了音樂最本質的東西。在這種時代背景中,《中國好聲音》節目的可貴之處,就在於回歸了音樂的真諦——用聲音打動人心。或安靜,或激昂,或深沉,或高亢,參賽者必須完全以自己的聲音及對聲音的駕馭去比拼,而不是靠長相、服飾或舞姿取悅大眾。正因為如此,節目組安排評委必須轉過身去,背對著選手心無旁騖地去用耳朵評判。
雖然並未徹底脫去選秀節目的稚氣,但這種別出心裁的裁判規則,還是讓人感到耳目一新,其所力圖張揚的讓聲音成為唯一主角的理念,讓我想到了那張蒙著紗布的正義女神像。
古羅馬帝國時期,世人“創造”出正義女神朱斯提提亞,造型混合了古希臘的忒彌斯、狄刻、阿斯特賴亞等女神形象,她一手持天平、一手持寶劍,緊閉雙眼或是在眼睛上蒙著布條。文藝復興時代,女神朱斯提提亞的造像開始出現在各個城市法院,寓意著司法主持世俗間的正義和秩序。千百年來,人們對於女神緣何要蒙著眼睛興趣不斷,法律人的解釋則是:天平代表“公平”,寶劍代表“正義”,而蒙眼閉目,則代表審判不受任何先入為主的偏見左右,“用心靈觀察”,做到不偏不倚、公平正義。
很難想像,在古哲聖賢的期許裏,主持世間公道最理想的人竟然是“盲人”。這或許正暗合了中國那句老話——瞎子雖然看不見,但心如明鏡,比誰都能洞察一切。近期諜戰電影《聽風者》中也作如此描述,真正強悍的聽覺源於盲聽,所以梁朝偉扮演的盲人調琴師何兵,在治好眼睛之後,再度自毀雙眼以專注于傾聽,在那裏,聽覺成為“唯一的眼睛”。對於甄別事實、判斷是非的司法職業者而言,案件中所呈現出的不僅僅是事關公正的核心要素,更裹挾著個別化的人情世故、社會性的情緒投射,這些並非司法審判需要考慮的外在因素,如同包裹在聲音外的絢爛舞臺,往往干擾著人們對於事實的評判和法律的適用。正因為如此,很多時候“正義”是要用心靈來衡量、用心靈來觀察、用心靈來企及的。
勾連好聲音舞臺與正義女神像的“公約數”,就是回歸判斷的本真邏輯。舞臺上,四位導師背對表演者,只奉行唯一的“聲音”標準,盲聽排除了不必要的干擾,保證了評判標準的唯一性和硬性。畢竟,賞心悅目的外表和動感超炫的舞姿,總是能夠遮掩聲音中的瑕疵。正義女神是裁判之神,象徵著世人對司法屬性的描述,被動、中立、客觀、理性,她只是用天平衡量雙方提出的證據,哪一方證據充分就勝訴,哪一方證據不足就敗訴。蒙上眼睛意味著其職責是判斷而不是發現,這種判斷需要摒棄先入為主的偏見,排除各種涌入眼簾的干擾,並形成為實現正義而無所畏懼的勇氣與膽識。
在現實的司法場域中,打開眼睛的法官容易看見太多誘人或骯髒的東西,也容易接受太多這個社會投射給他(她)的映像,這會讓一些原本簡單的案件變得複雜、敏感乃至燙手,甚而裁判者變得猶豫不決、不知所措。這無疑是司法運送正義路途上的障礙,而造成這個障礙的很大原因,乃是司法機制打開了法官的雙眼。在理性的法治社會,法官應該是音樂王國中的導師,是主宰聲音評判的盲聽者,是用心靈觀察社會、判斷事實、適用法律的哲人。善的司法機制,應讓法官一穿上法袍、手持法槌,就由世俗社會步入超凡境界,審判臺上的他(她)有一種“隱者”的職業操守,有一種盲聽的職業氣質,也有一種為正義哪怕天崩地裂的職業勇氣。
有人説,音樂是靈性的智慧,好的音樂能在人的心靈深處無聲流淌,歌聲靈性的傳遞,能在心與心之間實現溝通。對一台選秀節目而言,回歸音樂本質,唯有在合理機制下,才能實現觀眾與表演者心靈的自由,才能聽到心靈深處的好聲音。其實很多時候,法官對案件的裁判,何嘗不是如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