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晚,北京交響樂團俄羅斯籍大提琴首席奧列格在動車上辱罵一名中國女子,引發眾怒。隨後,奧列格致歉並被要求停止工作。21日,北京交響樂團發佈消息,對奧列格予以除名。(5月22日《京華時報》)
這位俄羅斯籍大提琴手為他的不文明行徑付出了應有的代價。北京交響樂團按照規定將之除名,合情合理合法,沒有什麼好説的。然而,此消息一齣,所引發的輿論“動向”卻顯得非常詭異:有不少人拍手稱快,認為大漲中國人的“志氣”,北京交響樂團沒有“崇洋媚外”值得鼓掌喝彩。
實際上,這不過是北京交響樂團處理一個違規和影響單位聲譽的聘用人員,與被處理者的國籍身份何干?又何必過度渲染?將兩者“生搬硬造”聯繫在一起,還滋生出幾分虛無縹緲的愛國自豪感來,也真是咄咄怪事了。
隨著中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中國與世界的接軌更加緊密,越來越多的外國人在中國旅遊、求學乃至擇業生存。外國人也是人,一樣良莠不齊,一樣會出現犯罪和不文明現象,可該如何對待“有污點的外國人”,我們的社會管理也好,社會心態也罷,其實都還是非常不成熟的。往往會走向兩個極端:要麼是給予“超國民待遇”,太過寬容;要麼是懷著狹隘的民族自尊,恨不能將之一棍子打死。這兩種極端的表現在這起事件中表現得淋漓盡致——“翹腳叫罵”發生時,列車長和乘警對奧列格“無可奈何”,表示“還是拉倒吧”;而事件被引爆尤其是其人被除名後,群情洶湧,大有墻倒眾人推的味道。
不是説老外“翹腳罵人”不該被處理,事實上他也沒有什麼好抱怨的。問題的關鍵在於,我們不能心平氣和地看待這樣的事情,更缺乏相應的社會思考,多流於“口水愛國主義”和情緒宣泄。假如“翹腳罵人”的不是一個老外,而是中國人,這樣的不文明行為還會不會引起如此強烈的社會關注,還會不會受到所在單位的處理?
不文明不分國界和種族,制度框架下,任何人都需要一視同仁。具體到公共管理領域,外國人“犯了錯”也理應按照中國法律制度予以懲罰,不能姑息遷就——就如這位奧列格,其行為本來在列車上就該被處理和制止,不該延伸到網路空間、追索到其供職單位,引起如此軒然大波。當然,要求外國人做到的,中國人自己也必須做到,如果中國人“翹腳罵人”太過稀鬆平常,壓根不會付出失業的沉重代價,那麼,我們今天對一個外國人的被除名而興高采烈津津樂道,是不是有些不太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