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産法》於今年6月1日正式實施。不日,文化部傳來消息:我國第三批國家級“非遺”名錄經過嚴格控制,從全國申報的近3000項中,僅公佈190余項,較前兩批有了大幅度減少;文化部將建立國家級名錄的退出制度,對保護不力的項目予以除名。這是一種對“非遺”的理性保護。
我國是歷史悠久的文明古國,在漫長的歷史發展過程中,各民族創造了諸多的非物質文化,如傳統美術、書法、音樂、舞蹈、戲劇、曲藝、雜技、禮儀和節慶等等。應該承認,我國的“非遺”保護工作起步並不遲滯。《非物質文化遺産法》醞釀了整整10年,那時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非遺”保護工作還剛啟動。迄今,我國已有35個項目入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非遺”名錄,成為世界上入選項目最多的國家。
短短10年,作為別具一格的文化符號,我國挖掘的“非遺”資源已近87萬項,其中列入國家級“非遺”保護名錄的約1400個。這項工作方興未艾。對保護“非遺”工作的考量,首先要在全民中提高對“非遺”的認知率。上海有一份調查顯示,公眾對物質文化遺産的認知率明顯高於“非遺”,相差17個百分點。其中長城的認知率為86.2%,而對其他“非遺”的認知率均在30%左右。倘若國人普遍對“非遺”缺乏認知,遑論搶救和保護?
近些年來,挖掘“非遺”成為一些地方文化工作的重要主題之一。從2003年起,挖掘“非遺”工作作為國家重點扶持項目列入年度國家財政預算,按照“政府主導、社會參與、長遠規劃、分步實施、明確職責、形成合力”的原則,挖掘“非遺”工作紮實推進。正如我國“非遺”專家委員會主任馮驥才所説:“全社會關愛民間文化,中國的文化人到田野、到山坳、到民間搶救民間文化遺産”。上海這些年挖掘“非遺”成績赫然,鏗鏘有力的上海港碼頭號子、巧奪天工的嘉定竹刻、吳儂軟語的彈詞評話、悠悠禪意的功德林素食、別具一格的石庫門裏……承載著海派文化的風雨滄桑,寄託著上海人的精神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