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癮君子”為何氾濫成災?

時間:2011-04-20 15:00   來源:中國網

  繼莫少聰上週五吸毒被控制後,臺灣、香港等地媒體報道稱,男演員孫興也因涉毒,與莫少聰同一天在北京被警方控制。孫興的經紀人曾否認孫興涉毒,並表示“孫興正在橫店拍戲”。4月18日,北京警方證實,男演員孫興也在同一天在京吸毒被控制。(4月19日《新京報》)

  近日來,謝東因吸毒“二進宮”,男演員孫興也因涉毒,與莫少聰同一天在北京被警方控制。短短一個星期,三位明星因吸毒被抓。明星涉毒已是由來已久,景崗山、零點樂隊的成員曾因毒品在警方留下過不良記錄,隨後的滿文軍吸毒,含笑吸毒,謝東吸毒……人們忍不住追問:娛樂圈吸毒現象為何如此氾濫?明星涉毒究竟會對社會産生什麼樣的影響?

  究其原因,一方面,由於娛樂明星工作壓力大,生活沒有規律,事業上也面臨起起伏伏,難免産生心理壓力乃至心理問題。但是寄希望於用毒品減壓、放鬆神經,如同“飲鴆止渴”。同時,由於長期受到觀眾粉絲的“溺愛”,頭上的光環被無限放大,缺點常常被容忍忽略,在一定程度上也導致了一些明星有恃無恐,為所欲為。

  然而,明星吸毒所産生的示範效應是對社會的最大傷害。公眾人物吸毒可能造成兩方面影響,一是偶像或榜樣的形象倒塌了,對青少年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具有負面影響;二是可能使青少年對毒品的看法發生轉變,甚至錯把吸毒當成時尚來模倣。

  因此,監管部門應建立起必要的規則和制度,提高明星的吸毒成本,比如一段時間禁演等。日本明星酒井法子涉毒案發生後,日本音樂事業者協會設立違法藥物問題對策部,專門針對演藝圈吸毒事件以及吸毒藝人進行監管。

  娛樂圈有自己的遊戲規則,娛人娛己自然是演藝明星的擅長之處,但是無論臺上臺下,應時刻記著自己乃公眾人物,應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應遵守必要的法律和道德底線,娛樂可以,切勿“娛樂至死”。(賈林陽)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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