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節該不該納入法定假期

時間:2011-02-18 15:27   來源:廣州日報

  昨天是農曆正月十五,元宵佳節。作為春節後的第一個節日,元宵節在傳統的民俗文化中佔據著相當重要的地位。在我們並不遙遠的記憶中,所謂“過年”就是以元宵節璀璨的煙花作為結束。令人遺憾的是,月圓之夜,節的味道黯淡了許多——由於元宵節未被列入國家法定假日,多數人還要為生計奔波忙碌。

  元宵節至今已有2000餘年歷史,在十五之夜,在爆竹煙花、萬千綵燈之中,人們觀燈猜謎、賞月團圓,其樂融融。如果説大年初一講究的是團圓相守,元宵節追求的則是盡情狂歡——元宵節俗稱“鬧元宵”,一個“鬧”字盡顯百味。然而,由於俗事纏身、欲休不能,不少人恐怕沒有時間和精力“鬧元宵”,隨之而來的只有“鬧心”。

  於是,“元宵節能否列入國家法定假日”之聲再度響起。實際上,類似的提議已經多次出現,每次也都引起了廣泛的討論。可元宵節本身卻絲毫沒有因此而改變,喧囂過後,一切終又歸於平靜,蓄勢待發只待來年。不能説這樣的討論毫無意義,但它對民眾生活的影響顯然只是停留在議論層面。這樣的議論不過是對空開炮,很難得出一個令人滿意的結果。

  近年來,傳統節日的式微有目共睹,乃至於很多專家學者紛紛振臂高呼“傳統節日亟待搶救”,此種聲音雖然振聾發聵,卻似乎總擺脫不了應者寥寥的尷尬境地,究其原因,尋常人等想要覓得一個公共假日尚不可得,奔波忙碌之餘,何以承擔起“拯救民俗”的宏大歷史使命?説到底,傳統民俗需要一個可供依託的假日載體,若非如此,公眾能否有閒情逸致參與其中都是個未知數,遑論不遺餘力參與打撈那些日漸遠去的儀式,以期將此一脈相傳、發揚光大?

  實際上,普通民眾並不缺少僅供休閒的週末,卻缺少一個聯絡親情與友情的紐帶,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傳統節日早已成為國家法定假日,何以唯獨遺落了元宵節呢?賞花燈、觀社火之類民俗活動,如果沒有一個可靠的假日為支撐,公眾是否能夠得以成行?無論從假日經濟抑或文化傳承的角度來看,元宵節似乎都需要一個假期。退一步説,即便一時還無法將元宵節列入法定假日,那麼能否與相鄰近的雙休日調休呢?由此不僅回應了民眾呼聲,也是一種穩妥的過渡———先提供一個休假的機會,再結合實際考慮傳統文化的傳承。(趙志疆)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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