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經濟部長”施顏祥日前在一場學術論壇中,首度公佈兩岸經濟合作協議架構協議(ECFA)規劃條文具體內容,而在場的前“經建會主委”陳博志卻嗆聲,臺灣與大陸簽訂ECFA是在與虎謀皮。雙方激烈交鋒,除了些微共識,幾乎沒有交集。
臺灣《中央日報》網路報今天發表社評指出,施顏祥公佈的ECFA規劃條文,除了明列未來需要推動的貨品與服務貿易協商範圍及推動時程,還包括相關配套措施,如例外條款、終止條款及爭端解決機制。此外,關務合作、智慧財産權保護及産業合作項目也列在其內,大體上都不出外界預料。
值得注意的是,施顏祥公開臺當局洽簽ECFA的六大指導原則,包括:一、對等原則不採港澳模式;二、由易到難,分階段分步驟推進,不一步到位;三、擱置爭議,不開放大陸勞工,不增加農産品開放項目,由互補性高、具急迫性、高共識性項目循序漸進,再到敏感項目;四、早期收穫搭配調適期;五、開放項目與保留項目雙軌推進;六、建立風險管理機制。
這六大原則明顯是響應外界對ECFA的質疑,不過,從陳博志的談話中可以得知,反對ECFA的勢力仍然不會善罷干休,未來他們攻擊ECFA的重點可能集中於以下幾點:一、ECFA可能使失業更加嚴重;二、簽ECFA不能保證大陸不再干預臺灣與其他國家或地區簽訂自由貿易協議(FTA) ;三、簽ECFA之後,臺灣農工産品都會面臨“中國貨”低價傾銷的壓力,無法生存;四、臺灣工資會被拉低,只有財團獲利,所有勞工都受波及。
社評説,平心而論,這些質疑不能説完全沒有道理,但多半都是以偏概全、危言聳聽,只誇大負面衝擊而不提到正面效益。舉例來説,受ECFA影響可能失業的約有8到12萬人,但可能增加的就業機會估計也有24萬到30萬,兩相對照,可見失業不致惡化;又如簽訂ECFA,固然不能保證臺灣能夠同步與其他國家或地區簽訂FTA,但至少可能性大增,而不簽ECFA則永遠沒有可能;再者,ECFA已排除大陸勞工來臺,也不增加大陸農産品開放進口,同時臺當局更分年編列900多億元,照顧受到影響的産業,所以絕不致于無法生存;此外,美國與墨西哥、新加坡與其他國家簽訂FTA之後,美國和新加坡國內工資都沒有被拉低,足見臺灣與大陸簽訂ECFA之後,工資也未必一定會被拉低。
最重要的是,反對ECFA的勢力始終沒有正面響應,如果不簽ECFA,還有什麼替代方案?從目前看到的資料,反對ECFA的人都一致強調,只要在WTO架構下,加強與其他國家或地區簽訂FTA,就能取代ECFA,這種説法看似官冕堂皇,其實根本就是虛張聲勢。試問,在大陸可能干預的因素沒有消除之前,其他國家願意跟臺灣簽訂FTA嗎?而不先簽ECFA,大陸會同意臺灣與其他國家或地區簽訂FTA嗎?至於以採用在日內瓦多邊貿易1997年生效的資訊産品協議,或是根據“京都公約”,利用亞洲自由貿易港區走廊,作為替代方案,其根本問題仍然都牽涉大陸的態度,難道不簽ECFA升高兩岸緊張關係,就能達到這些目標嗎?
社評最後指出,顯而易見,反對ECFA的人只是拿不可能的目標做藉口,以FTA和ECFA綁在一起的策略來遲滯ECFA的推動,再以“公投”的訴求來阻撓ECFA的進度;至於ECFA不簽對臺灣有什麼不利的影響,他們既不在意,也提不出一套真正可行的替代方案,如此只為反對而反對,難道就是愛臺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