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淑珍出庭,自承收錢認罪後,陳水扁透過幕僚發表聲明,強調扛起政治及道義責任,如果事先知道收錢,他“不會同意,也不會允許吳淑珍收這個錢”。緊接著,扁辦昨天表示,將辦《臺灣的十字架》讀後徵文,優勝者可獲得到臺北看守所探扁的“獎勵”。
臺灣《中國時報》今天發表小社論對此説,看到這新聞,大概有九成的臺灣民眾會脫口而出“國罵”,即便忍得住而不説髒話,恐怕也會作嘔。
所謂“扛起政治及道義責任”完全是屁話。因為陳水扁已是政治“癌末”,人格也完全破産,“扛起政治及道義責任”其實就是不負責任,“陳律師”一心一意想的,還是逃避法律責任。
至於徵文以探監當獎賞真的很有創意,這點子與賭城的脫衣舞娘以“LAP DANCE”賺取顧客的小費頗有幾分神似。當然,除了對政治“脫衣舞”有特殊癖好的人之外,我們實在想不出有誰會為探扁去投稿。
陳水扁恐怕是關太久,關到腦筋不靈光了。當初全臺取暖搞民粹,綠營還有近半認為扁案是政治迫害;余政憲、陳鎮慧、林德訓等親信轉為污點證人後,同情者減半;兒、媳陳致中黃睿靚認罪協商,同情者又減半;等到吳淑珍一認罪,試問,綠營還有幾人挺扁挺得下去?現在還徵文搞民粹以對抗司法,簡直就是丟人現眼!
小社論最後説,身負“窮人出頭天”、“臺灣人當家作主”的象徵,既然口口聲聲“愛臺灣”,為了維持臺灣人形象,至少垮得像個“總統”,倒得像個臺灣人,何必搞徵文探監這種政治脫衣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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