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廢除死刑的爭辯 四年後誰來開第一槍?

時間:2010-03-22 10:00   來源:台灣網

  臺“法務部長”王清峰在毫無準備下掀開不執行死刑的“曖昧悶鍋”,閃電下臺,繼任的曾勇夫因而背負起破壞“四年零執行死刑”紀錄的壓力鍋,曾如何就四十四名死刑犯開出第一槍,找誰開第一槍,眾所矚目。

  臺灣《聯合報》22日聯合筆記表示,嚴格説來,在王清峰挑明以前,“法務部”並未“不執行死刑”,官方説法都是因“審慎審查”而暫緩停止執行死刑。

  暫緩的憑據是“法務部”自訂的一項規則,當死刑案有再審、非常上訴、釋憲聲請案時,就停下來等待,聲請案如被駁回,就必須執行。

  王清峰的實話,揭露“審慎審查”背後“技術性擱置”的秘密,如今要“回復原狀”執行死刑,“法務部長”不必大開殺戒,也無須挑三撿四,只要依照規則誠實地審查,再依判決定讞的時間先後執行,不宜為“部長”新創執行死刑犯的選擇權。

  文章指出,四年後的第一槍,固然打破零執行的紀錄,但也是誠實省思這項紀錄的開始。

  四年前停止執行死刑,並非當局精心的引導,而是執行令出消息外泄,廢死團體介入,“法務部”以拖待變的意外,家屬莫名所以,被迫等待,且問不到真相。

  若説四年不執行死刑是一項“人權紀錄”,這項紀錄卻建立在“欺瞞”被害人家屬的基礎上,豈不和人權的尊重本質背道而馳,有多諷刺?

  文章表示,當社會對廢除死刑達成一定共識,家屬有了心理準備,不執行死刑自然水到渠成;爾今臺灣對廢死尚無具體時間表,以偷偷摸摸的方式不執行死刑,即使王清峰不戳破假相,不執行的未爆彈遲早也會爆炸。

  文章最後表示,四年後的第一槍,縱會被國際批評“人權倒退”,我們仍須勇於面對,重新回到逐步廢死軌道上,凝聚社會及被害人家屬意見。人權實踐,過程和結果一樣重要,廢死議題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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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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