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共同社網站13日報道,日本政府消息人士12日透露,關於日本力爭出口到印度的海上自衛隊水陸兩用救援飛機“US-2”,日政府已基本決定允許印度為其製造部分零部件,以推動雙方簽訂協議。分析人士認為,這一舉動將使印日之間水上飛機合同的簽署向前邁出一大步。而且這種轉包生産模式很可能會成為日本未來向中國周邊國家推銷武器的重要模式,日本則試圖通過向中國周邊出口武器來包圍中國。
日本急於促成第一單
共同社報道稱,日印兩國政府圍繞引進“US-2”的談判尚在進行,但印度方面要求參與零部件製造,談判遲遲不見進展。因此,日方認為有必要做出讓步以儘快達成協定。報道還稱,兩國政府正就莫迪出任總理後的首次訪日展開協調。安倍計劃于9月1日與印度總理莫迪舉行會談,屆時考慮提出有關方案。如果雙方能達成一致,日本為防衛裝備品開拓銷路的努力就將取得進展。日方認為莫迪有可能在首腦會談中就引進“US-2”做出積極發言,希望在會後發表的聯合聲明中寫入該內容。報道還稱,始於去年12月的兩國磋商中,欲利用引進“US-2”的機會扶植本國飛機産業的印度強烈要求日本允許在其國內製造零件。此前路透社曾援引印度官員的話稱,印度可能購買至少15架這種飛機,每架價格大約為1.1億美元,總額超過15億美元。不過,有專家認為,水上飛機並非主戰裝備,“US-2”總體來看技術含量也不算高,其發動機還是英國羅 羅公司的。印度通過轉包生産獲得的技術很有限。實際上,幾十年來,印度一直都在轉包別國的武器裝備,但是本身的軍事工業水準仍然徘徊在較低水準。
但對日本來説意義則不同。這種模式很可能成為未來日本武器出口的重要方式,即通過允許對方生産部分零部件,以達到降低成本,並滿足對方提高自身軍工技術水準的需要,進而有利於日本武器出口。
日頻繁向中國周邊推銷武器
近幾年,日本加大了對中國周邊國家特別是與中國存在領土、領海糾紛的國家和地區的武器出口,甚至不惜自降身段或者乾脆幹一些賠本買賣。2006年出口印尼的巡邏艇幾乎是贈送。今年日本武器轉移三原則推出後,更加變本加厲。今年6月,日本首相安倍與到訪的菲律賓總統阿基諾在官邸會談時表示,將通過提供ODA資金的方式,向菲律賓提供10艘海上巡邏艇。據菲律賓媒體透露,第一批3艘船隻將於明年交付菲律賓,而其餘7艘將於2016年初抵菲。7月,安倍出訪澳大利亞期間,兩國簽署了防衛裝備轉移合作協議,向澳大利亞出口“蒼龍”級潛艇的技術便是其中的重要內容。
此外,日本與越南頻頻接觸,有意向其出口武器。今年6月份,越南曾宣佈日本將向其提供巡邏艇。當然,日本可以向越南提供的裝備恐怕不限于巡邏艇,只不過越南現役裝備以俄式為主,越南需要的一些裝備,日本造的又未必合意。專家分析,未來日本還會向誰推銷武器恐怕還很難説。如果哪一天日本打算向中國臺灣出售武器以進一步挑戰中國大陸的底線,並非不可能。
試圖用武器出口牽制中國
中國軍事專家認為,最近日本的武器買賣大多指向中國,未來可能仍然會延續這一趨勢。總體來看,日本還沒有那種能立刻改變地區軍力平衡的武器裝備,就目前日本的軍工水準和政治影響力來看,也很難快速佔領中國周邊國家的武器市場。中國周邊國家的主戰裝備很可能會優先購買美、俄、歐洲的産品。但是如果日本的以合作研發或者贈送的方式進行武器輸出,勢必會對中國産生不小的影響。
一方面,日本通過武器出口尋求建立更廣泛牢固的軍事同盟。特別是在中日釣魚島爭端日趨激烈,朝鮮半島緊張局勢不減的情況下,日本政府迫切希望在加強與美國軍事同盟的同時,與亞洲、澳洲等更多國家建立更廣泛的軍事同盟,制衡中國、孤立朝鮮,確保本國交通線的安全。而軍火貿易歷來被認為是加強同盟關係的重要手段,甚至成為控制一國軍隊發展的途徑。另一方面,日本向與中國存在領土糾紛和爭端的國家提供武器可以直接提高這些國家軍力水準,對中國形成牽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