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越南“年輕人線上”網站報道,越南政府近日簽發命令,從9月15日起,越南漁政監管部隊管轄下的所有船隻都將配備武器。漁政部隊人員將配發手槍、衝鋒槍和子彈,漁政船隻將配備輕機槍、機槍、14.5毫米口徑機槍和子彈。中國海洋發展研究會研究員鬱志榮3日告訴《環球時報》,漁政船配備武器違反國際慣例,越南此舉是心虛的表現。一般來講,漁政船的行政執法目標是漁船的違法行為,因為漁民沒有武器,所以漁政船也不應該配備殺傷性武器。中國漁政雖然已劃歸中國海警,但也沒有配備武器,只在特殊情況下使用高壓水槍。
據“年輕人線上”8月1日報道,越南政府7月29日簽發的76號令修正了目前關於漁政船使用武器的條例,並對使用武器的條件作出規定。越南漁政部隊今年4月在峴港正式亮相,任務是監測、控制和處理違反越南漁業法規的行為。報道稱,中越政府船在發生衝突時,越南漁政的多艘船隻被中國船隻用高壓水槍衝擊。
鬱志榮説,去年7月,中國海警局成立。從法律上講,海警屬於海上警察力量,是可以配備武器的。但實際上,中國的很多海警船還是之前的漁政船和海監船,所以也沒有配備武器。他認為,越南給漁政船配備武器不合常理,此外,越南還有正式的海警部隊。如果越南這一規定開始實施,必須提醒中國漁民保持高度警惕。(王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