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武器出口三原則”名存實亡

時間:2011-12-28 10:18   來源:人民日報

  日本政府12月27日召開安全保障會議,同意大幅放寬基於“武器出口三原則”的禁運政策。

  此間分析認為,日本政府決定放寬武器出口限制,意在扶植國內軍工産業,參與國際聯合研發和生産武器,以有限的預算獲取尖端裝備。日本規定聯合研發的合作對象僅限于北約成員國以及澳大利亞等國家,儘管政府人士強調這是武器出口限制政策的“特例”,但這無疑將導致“武器出口三原則”名存實亡。

  日本的“武器出口三原則”,是1967年佐藤內閣首次提出的,主要內容為禁止向社會主義陣營國家、聯合國決議規定對其實施武器禁運的國家,以及國際衝突的當事國或有衝突危險的國家出口武器。上世紀70年代,日本曾一度擴大禁止出口的對象地區。

  1983年,該原則被修改為同意在一定條件下僅向同盟國美國提供武器技術。2004年,日本首相諮詢機構“安全保障與防衛力量懇談會”向時任首相小泉純一郎提交的研究報告認為,為確保日本安保的“核心技術”,必須研究日本參加聯合開發與生産的策略,因此有必要修改“武器出口三原則”。此番為首次根本性放寬武器出口標準。

  日本內閣官房長官藤村修當天對外宣佈了政府關於武器出口新標準的決定。他説:“為確保日本的安全及國際社會的和平,日本應進一步加強與美國的合作,同時有必要與在安全層面展開闔作的其他國家協作,與這些國家推進防衛裝備的聯合研發與生産,通過獲得最新的防衛技術等,鞏固並提升日本防衛産業,同時力爭降低成本。”藤村表示,日本政府將綜合考慮對方和平貢獻、國際聯合研發與生産等相關情況,出口防衛裝備。日本將與對方通過約定嚴格管理,避免未經日政府事先同意將武器用作其他目的或運往第三國。藤村説,國際聯合研發與生産前提是參與國應與日本有安全合作關係,且有助於日本安保。如對方國家不具備武器出口的相關健全制度,就不會出口。

  此間媒體指出,主要軍事裝備參與國際聯合研發將成為今後的主流做法,這很可能導致日本背離和平國家的理念。野田內閣相關成員未就修改事宜展開充分討論,也必將招致出臺政策過於草率的指責。

  有分析認為,民主黨正在“自民黨化”,其上臺執政以來不斷放棄此前執政綱領中改善民生的承諾,而在外交和安保領域卻接連實現自民黨未竟“遺願”。日本政府限制聯合研發的合作對象,是為了防止武器流入糾紛當事國或恐怖組織,如何阻止武器擴散是個棘手問題。

  眼下,中東局勢動蕩不安,以色列是美國的盟國之一,假如美國表示將向以色列出售日本參與研發的武器,日本能否堅持反對立場?防衛省官員對此表示,“只能由當時的政府根據國際形勢做出判斷”。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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