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書院山長林谷芳10日在《中國時報》發表評論文章説,《三國演義》提到天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這是歷史哲學的總結,有它對中國歷史興衰分合的歸納。而説興衰分合,中國原與歐洲不同。有書同文,有儒釋道,就有“合”的不移基點;有地緣遼闊,有民族眾多,就有因特色而産生的“分”的差異。“合”,不會合到沒有地域特色;“分”,更絕不會分到背離中國文化體這根本的基點。
這“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既是針對中國歷史的歸納,談分合,因此有其相對性。而就根底來説,臺灣當前之處境正與背離這分合的原則有關。簡言之,這些年,臺灣盡從“分”的角度看事,將“分”絕對化,也就將自己逼入了絕境。
“分”,在臺灣,從歷史而言,其實並非一般以為的,是來自被日本殖民統治導致的分離,因為在當時,百姓仍祭拜著自己的祖先,四合院有自己的堂號,看戲還是看演忠孝節義的傳統戲曲,絕大多數人明白自己與日本人乃不同之民族。
真談“分”,在前,直接來自國共內戰的分治;而這30年來,兩岸多有往來,“分”,則由於自我意識的無限張揚。
個人權益的覺醒一定程度標示著社會的進步,但一徑以為個人先於社會,也罔顧了人自來就是群居物種的事實,而這群居並非如某些契約論者所言,只緣于後天之約定而已,它更基於如血緣、如文化等先天的聯繫,而這血緣、這文化在許多時候還可超越個體,個體甚至可自覺性地為群體犧牲。
正因將個體的意識與權益絕對化,在臺灣涉及所謂“社會進步”的事情,就都帶有濃烈的這種色彩,於是,為自己爭權益乃可以無限上綱,就這樣,伴隨著所謂的進步,臺灣卻就陷入了永無止境的個體權益之戰。90年代的“垃圾不要倒在我家後院”就是個典型,其極致,在當時甚至可以説,只要誰有能力處理掉垃圾問題,誰也就可以當臺當局領導人了。
這樣的個體權益之爭,充斥各個領域,於是不同個體間就只存在著對立關係,卻無共榮的可能,而即便不零和,折衷後的諸方也都滿腹牢騷。臺灣這些年社會浮動人心焦躁,老實説,就跟這自我意識的無限膨脹及一味追求“分”的哲學有最直接的關連。
追求“分”,在小,是個人;在大,是團體;更大,就是整個臺灣了。面對大陸,諸事皆一徑地自“分”的立場著眼,從事實的分治、制度的分野,到社會文化種種的不同,總之,盡在“異”裏談自己的存在價值,其最終,竟不惜以割斷文化臍帶來證實自己的存在。
這樣的做法,正如同在社會脈絡中將個人置於其他人際諸端的對立面來談事情般,不僅罔顧事實,更將自己逼入無以轉圜的險境,而以兩岸目前之消長,此險境恐怕要較許多人想像的來得更快及更猛。
“分”,尤其是絕對的“分”,是條死衚同,但30年來,臺灣社會卻就一直在“分”,其結果何只讓自己在兩岸中陷入險境,島內的事務也治絲益棼,社會割裂,但即便如此,“分”的氛圍卻始終未見轉圜,原因就在“分”已成上綱,已成習性。
因“分”而致的困境,其唯一的出路,其實就是回到“合”的哲學,如何真的讓臺灣成為一個整體,又如何與大陸成為更大的整體,是必須好好去思量的問題;而這整體,其實可以無礙于自身特質的存在,若舍此不由,還一心要去追逐一種虛妄的自我獨立存在,臺灣恐怕就會走入萬劫不復的境地中。
其實,説天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何只是中國歷史哲學的總結,它更是世事棋局的哲思領略、生命緣起的深刻觀照。“分”,就只見自己的立場,分合一起觀,才能領略世局原有其分合進退,才能看到生命緣起中的諸方相關,以此,你也才能處變局而不自傷。
就因如此,儘管多年前曾為文談及分合的哲學,仍願再以此文提醒大家:讓“合”成為未來臺灣人的主要思維邏輯吧!也許就這一念之轉,“回眸處,滿目青山”,你才發現,讓我們走入絕境的,不是別人,正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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