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國時報》2日發表社論指出,綠營媒體《自由時報》主張取消“遊走兩岸”退休公職人員退休金,懲罰他們“親中賣臺”行為,這種“根除異己”的仇恨心最終會毀了臺灣。
社論摘錄如下:
納粹曾在20世紀帶給世界浩劫,其餘毒竟然出現在21世紀的臺灣。民主自由體制下,人身與言論自由及財産安全,應受到“憲法”保障,當局不能任意限制或剝奪,退休公職人員同樣受“憲法”保障,除非法有明文,否則不得限制其自由權,更不能以言論或行動“不當”為由,剝奪他們應得的退休金。但《自由時報》日前卻發表社論,主張取消“遊走兩岸”退休公職人員退休金,懲罰他們“親中賣臺”行為。
《自由時報》這篇社論標題為《根除“內應”的心腹之患》,一共用了3個詞:“根除”、“內應”、“心腹之患”,像極了恐怖分子的用語。這些仇恨文字並不是出自政治上的被壓迫者,也不是種族上的受迫害者,而是出自多數選票、與執政黨同一理念的媒體,向民進黨當局所做的呼籲。這個報紙要求臺當局高舉嗔恨的大旗,將他們所定義的“非我群體”放在對立面,並剝奪其財産以為懲罰。這不是21世紀的納粹餘毒嗎?這是臺灣社會應該容忍的嗎?
讀《自由時報》這篇社論,只消“嗔”字就可描述。“嗔”是對不喜歡的事物所産生的排斥及惱恨心理,也是一種愚癡的表現,更是佛法“貪、嗔、癡”三毒惡首。當嗔恨之心形成言語或付諸於行動時,理智不見了,道德不見了,甚至法律也不見了。有嗔心的人,讓他人不舒服;有嗔心的當局,讓人民遭殃;有嗔心的媒體,讓人恐懼;有嗔心的社會,必然是理盲、缺少道德與價值信念的社會。這種社會不會有未來,只會自我毀滅,臺灣人民多年胼手胝足的成果必會毀於嗔心。
《自由時報》這篇社論發表前,臺灣前“國安會副秘書長”張榮豐已在《自由時報》撰文,羞辱諷刺“遊走兩岸”的政商學人。接著該報就透過社論稱這些人為“內應”,主張“根除”臺灣“心腹之患”。另一方面,這個報紙卻歌頌主張釣魚島屬於日本的李登輝,讚揚拆掉抗日紀念碑,改建成日本神社鳥居的臺中市長林佳龍。他們質疑退休“文官武官”對臺灣的忠誠,卻忘了自己從未忠誠面對“中華民國”。這個報紙的道德價值由他們自己來訂,難怪曾任職《自由時報》的《新臺灣新聞週刊》發行人詹錫奎(筆名老包)説:“《自由時報》生態地位幾乎就是臺派的馬龍白蘭度了(飾演黑手黨教父成名的美國演員),人人對它噤若寒蟬、敢怒不敢言。”
在《自由時報》呼籲臺當局訂定“赴中傷害國家尊嚴之罰則”後,泛綠“立委”已提出數個修法版本,臺當局“行政院”也表示正在研議“行政罰鍰及停俸、減俸納入罰則”都納入討論。臺灣社會正張大眼睛,看看民進黨當局如何定義“國家尊嚴”與所謂“傷害國家尊嚴”行為,又能夠制定出什麼有關“傷害國家尊嚴”的金錢罰責,更要看看民進黨當局會不會成為開民主倒車的黑色笑話。倘真要處罰“傷害國家尊嚴”,對那些不尊重“中華民國國號”、“國旗”、“國歌”、“憲法領土”範圍的人是否也給予處罰?
兩岸關係目前的氣氛並不好,但民進黨當局為了營造兩岸交流“維持現狀”印象,甚至主動向學術界表示,希望能夠多邀大陸人士來臺灣參加研討會,更希望觀光客來臺能夠恢復正常。如果民進黨當局輕易制訂相關罰責,毫無疑問地必將更惡化兩岸關係。《自由時報》不斷地火上加油,既不顧法,也不在乎兩岸關係險峻,難道一定要偏執地拉著臺灣一起陪葬?這不是存心給民進黨當局“添亂”,存心讓聲望已快速下跌的蔡英文更加困難嗎?
任何人都應該有道德意識,媒體當然也必須。製造及散播嗔恨不是任何人,更非媒體所應為。在沒有法律判決前,不能稱自己的同胞是“敵人內應”,不能有“根除”之心,這是基本道德。
認同問題已經帶給臺灣太多困擾了,影響了團結,阻礙了進步。唯有相互理解彼此,選擇理性對話,才是最好的良方。狹隘心胸、嗔心反應、根除異己,對臺灣毫無益處,《自由時報》與綠營支援者應該自省。
[責任編輯:趙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