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國時報》7日發表評論文章説,所謂“棄臺論”,在美國講很久了,從沒像現在這麼真實。美國的利益一向是只管自己,不管別人。如果美國要臺灣,會希望臺灣風調雨順,不然就會把臺灣吃幹抹凈,留個爛攤子給海峽對岸。美國最支援臺灣的時候,是1950到60年代。當時全世界都在圍堵共黨,每個盟邦都打壓左派,美國也有麥卡錫。不管是蔣介石還是換誰當家,美國都不會容忍臺灣動亂。
今天“臺獨”分子反服貿搞廢核,都是説給自己爽,其實是弱化臺灣。美國既然遲早要放棄,那就不在乎了。1970年代後,美國對“臺獨”有時支援,有時約束,全看大陸能給多少壓力。放棄臺灣是遲早的事,只是沒一個美國總統願意在任內“丟掉臺灣”,所以還是會在亞洲佈局,阻撓這個趨勢。
美國替菲律賓撐腰,承認釣魚島適用“美日安保條約”,支援日本行使集體自衛權,大概是希望當南海發生衝突時,讓日本介入,美國再伺機決定要不要動手。武裝衝突可大可小,美國預留擦槍走火機會,以免找不到理由打仗。美國逼大陸玩大國博弈,但是臺灣能承受這個比核電廠爆炸更真實的風險嗎?
美國有另一個聲音是用退出臺灣換取大陸在南海讓步。從香港經驗就知道,英國可以歸還香港,但英國繼續在香港製造動亂。所以大陸不會上當,只是希望不得不攤牌時,對決的時、地、規則是中國決定,而不是被動陷進敵人設的局。
“臺灣關係法”是美國的國內法。臺灣讀死書教授常常討論三個公報重要,還是臺灣關係法重要。答案很簡單,趙孟之所貴,趙孟能賤之,美國能立法當然也能廢法。別做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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