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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選舉便成代罪羔羊 外省族群有何原罪

2007年12月04日 15:38:00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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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謂外省人,是臺灣本地居民對隨蔣政權迫遷來臺大陸居民的稱呼,如今大多落地生根,有了第二、三、四代,除了第一代略知“二二八事件”及白色恐怖外,其餘包括同一年代的本省人在內,都是在同樣的教育環境下成長,正如趙甌北的詩:“矮人看戲何曾見,都隨他人道短長。”直到解嚴後,臺灣才有了20多年的民主多元開放教育和社會,也才有公開討論“二二八事件”的傷痛歷史機會。

  然而,國民黨執政的後期主事者,並沒有認真反省、慎重追查歷史的真相;而民進黨執政的近8年,又未能落實轉型正義,反使得無辜的外省族群成了代罪羔羊,猶背上莫名其妙的原罪;每逢選舉,就成了炒作話題,變得無法作自由、明智的選擇,親綠,就背叛血統,挺藍,則是不愛臺灣,幾成了一種變相的族群大戰。

  淪為政治牟利工具

  臺灣《蘋果日報》刊登署名文章指出,臺灣的民主不是沒有制度,造成其停滯不前的因素,多少仍受曖昧不清的族群問題影響,又往往是政黨、政客牟取政治利益的廉價工具,屢試不爽,效果顯著,致食髓知味,至於是否違反政治道德(像美國的黑白問題,不得公然為之),影響族群和睦,好像並不在乎,如此無端的“排外”挑起仇恨!這才是臺灣的悲哀!

  事實上,“二二八事件”和白色恐怖是可以追究真相,還原歷史,記取教訓,勿蹈覆轍,以勵來茲。但在做法上,實須思慮周延,更不宜在選舉的當下,冒出此一相關的特別條例草案,若為選舉考量,以為可凝聚深綠支援者,然未必能獲得諒解和感謝(像為何不早做?),但對外省族群則易徒增疑懼和不安,而國民黨的文宣更可大作文章,像“誅連九族”、封建、報復等皆是(儘管法案內容未必如是,但究有幾人弄得清楚),如此一來,不明就裏地,把蔣家政權(權貴)和外省族群綁在一起(根本是兩碼子的事),使其得以羞辱親綠的外省民間團體,復使支援臺灣理念的外省人,成了裏外不是人,誠是得不償失。

  文章説,現在民進黨“立院”黨團又搞出“二二八事件特別法草案”的新名堂,無疑坐實“撕裂族群”的罪名,此乃非同小可的大事!

  在這種政爭氣氛濃烈,和亂槍打鳥的情境下,最無辜的,要算是在臺灣的外省族群,可説是佬佬不疼(本地人稱“阿山”)、舅舅不愛(大陸稱“臺胞”)的異鄉人。如今即便會説臺語、認同臺灣,也未必被視為自己人,何況不擅臺語者,反易成“非我族類”,豈不悲哀!

 

 

[責任編輯:張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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