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強調“尊重網路主權”有何深意

時間:2015-12-17 17:43   來源:海外網

  12月16日,第二屆世界網際網路大會在浙江烏鎮開幕,國家主席習近平出席開幕式併發表主旨演講。習近平強調,推進全球網際網路治理體系變革,應該堅持一些原則:尊重網路主權,維護和平安全,促進開放合作,構建良好秩序。

  這不是習近平第一次提及網路主權,去念11月向首屆世界網際網路大會致賀詞中,就表示“中國願意同世界各國攜手努力,深化國際合作,尊重網路主權,維護網路安全,共同構建和平、安全、透明的網路空間。”這次提出推進全球網際網路治理體系變革,應堅持四大原則,其中,網路主權放在首位,究竟釋放了什麼信號?

  正如“科學沒有國界,科學家有國界”一樣,網路沒有國界,但網路空間有主權。今年7月通過的新國安法第一次明確了“網路空間主權”的概念。不難理解,中國境內的網路,當然屬於國家主權管轄範圍,我國有權對境內的網際網路通過立法、司法進行管理。

  其實,早在2010年6月,我國公佈的《中國網際網路狀況》白皮書指出,中國政府認為,網際網路是國家重要基礎設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網際網路屬於中國主權管轄範圍,中國的網際網路主權應受到尊重和維護。儘管彼時沒有提及網路主權或網路空間主權,但所持的價值立場,一目了然。

  網際網路時代,國家主權從領土、領空、領海等領域拓展到“資訊邊疆”等新領域。正如習主席在演講中所説,以《聯合國憲章》為核心的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同樣適用於國家主權原則在網路空間的應用。比如,國家對其領土內的資訊通信基礎設施和資訊通信活動擁有管轄權;各國政府有權制定符合本國國情的網際網路公共政策;任何國家不得利用網路干涉他國內政或損害他國利益。

  多年來,不少人似乎諱談網路主權,或者以一種似是而非的姿態談論網路主權。不管談不談,網路主權都是客觀存在的;不管怎麼談,都不應回避各國政府正在行使網路主權。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允許別國竊聽、攻擊本國網路,也沒有哪個國家願意放棄網路主權、資訊安全。

  一定程度上説,“沒有網路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沒有資訊化就沒有現代化”,已成為各國共識。

  以美國為例,為捍衛其國家安全、網路安全,美國可謂煞費苦心。比如,美國國會在“911”後通過的《愛國者法案》,2002年通過的《2002年國土安全法》等等,為了保證美國國家安全、資訊安全,不惜制定有爭議的條款。此外,還審議《2010年網路安全加強法案》,對網路安全的重視可謂到了一定高度。世界頭號大國維權網路安全的背後,正體現了保護網路主權的決心。

  當然,尊重網路主權,不意味著關上大門,閉網鎖國;不意味著關起門來搞建設,自娛自樂;也不意味著背棄互聯互通、共用共治。尊重國家主權,標注了網際網路治理的基本原則,也為網際網路治理提供了新思路。

  有學者認為,明確網路空間的主權原則,既能體現各國政府依法管理網路空間的責任與權利,也有助於推動各國構建政府、企業和社會團體之間良性互動的平臺,為資訊技術的發展以及國際交流與合作營造一個健康的生態環境。既要明確網路主權,也應該尊重網路主權;既要尊重網路主權,就應該凝聚共識、擴大共識,在網際網路治理上多合作。

  網際網路把世界變成了地球村,可以有分歧,不能沒有溝通;可以有爭論,不能沒有信任。值此網際網路大會正在召開之際,如果在尊重網路主權的前提下,能夠心平氣和地討論,促進建立多邊、民主、透明的國際網際網路治理體系,顯然就是一件大好事。(王石川,海外網專欄作者)

編輯:李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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