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得州腐敗同盟案暴露制度缺陷

時間:2014-05-26 08:38   來源:人民日報

  不久前,得克薩斯州卡梅倫縣發生了一起觸目驚心的腐敗同盟案,涉及該縣立法、行政、司法三方面人員,他們相互勾結,玩弄司法于股掌之上。在該縣一起意外致死案中,律師借助前議員的影響力,把案件分配到特定法官手上,檢察官和法官則收受被告人的賄賂,濫用訴辯交易,故意重刑輕判。最終,該案50萬美元的和解金中,被害人家屬拿到30萬美元,檢察官收取回扣8萬美元,法官獲得了1萬美元,而兇手居然逃之夭夭,至今仍未被抓獲。

  “司法腐敗如此氾濫,大部分人可能不會相信,除非他們親眼所見。”審理該腐敗同盟案的法官安德魯哈寧痛心疾首地感嘆。

  在美國,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分屬行政和司法體系,本應相互制約,但當兩者協同腐敗時,那就相當危險,表明不同行業對腐敗已達成某種默契,人們對腐敗的心理防線在後退,依靠職業分工抵禦腐敗的能力在退化,社會腐敗程度在加深。

  美國司法素以獨立於立法、行政的特點,被很多人冠以公正的美名。但這次腐敗同盟案的暴露,無疑是對美國司法體制的現實諷刺。從法官的産生方式看,很多州的法官通過選舉産生。為了拉攏選民、籌集競選資金,候選人要迎合選民、利益集團以及黨派的利益訴求。當法官成為“政客”,難保司法公正不大打折扣。據普林斯頓大學一項研究,任命制法官的判決出錯率為0.1%,直選法官的出錯率是前者的5倍。歷史經驗也表明,聯邦法官腐敗少,州法官腐敗較多,而聯邦多采用任命制,州多采用選舉制。這也是美國不少州的民眾反對通過選舉産生法官的原因。

  從法律人的職業經歷看,法律人在立法、司法、行政三個部門之間容易實現職業角色的轉換。絕大多數法官有律師、警察等從業經歷,在任期屆滿或者退休後,不少法官重操律師舊業或步入政壇,很多檢察官、議員、警察等也轉投律師業。美國法律職業間較強的流動性,客觀上降低了司法職業的穩定性,弱化了職業分工暗含的監督制約機制,容易形成利益同盟。

  腐敗同盟案令人警醒。美國政體三權分立的大格局確保了司法的獨立,但缺少所有的配套制度作為支撐。當法官緊盯選票、檢察官心繫腰包之時,難保不會拿手中的權力做利益交換的籌碼。因此,預防腐敗同盟的關鍵應在於儘量減少司法和相關方的利益交叉,提升司法的獨立性。當然,獨立不可能是絕對的,必須要在有效監督的覆蓋範圍內,否則濫權腐敗不可避免。(謝彩鳳)

編輯: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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