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汶萊召開的第46屆東盟外長會議上,有關“南海行為準則”(COC)的問題備受關注。6月30日中國與東盟外長會議後發表的聯合聲明指出,雙方將在9月就COC舉行磋商,並且同意設立“名人專家小組”,為上述磋商提供相應支援。
《南海各方行為宣言》(DOC)簽署十多年來,對穩定南海局勢、推進南海合作發揮了有目共睹的重要作用。但時至今日,由於某些南海聲索國出於自身私利,其對落實DOC框架下務實合作的積極性減弱,而力推與中國簽署COC,加之美日等域外大國的推波助瀾,以至於使圍繞COC的有關磋商與分歧成為本不該是問題的問題。
從DOC到COC,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中國始終扮演著建設性的角色。國際輿論把COC至今未簽署的責任歸咎於中國,宣揚中國因擔心被“捆住手腳”而不願簽COC,這不客觀,也有失公允。以中國的綜合實力,某些時候在南海維權過程中採取強硬行動並非難事,但中方始終堅持以和平的方式,通過雙邊談判來解決有關爭議問題。反觀菲律賓等南海聲索國,近年來卻頻頻出擊,不斷在南海問題上製造並挑起事端,推動爭議國際化、搶佔蠶食南沙島礁、加大爭議區資源開發等,刻意挑戰中國的底線,嚴重侵犯了中國在南海的正當權益,這種行徑實質上破壞了遵守DOC的承諾和彼此間的政治互信基礎。
近年來某些國家圍繞COC大做文章,在南海地區興風作浪,挑動是非,抹黑中國,其鼓噪只有推動並達成COC,才能施壓和制約中國在南海的所謂“強硬”行動,進而化解南海爭議,這顯然是顛倒黑白的無理説辭。此外,COC也成為某些南海聲索國引入域外勢力插手南海爭議,推動南海問題國際化、複雜化的抓手。一方面企圖為自己撐腰壯膽;另一方面也暴露了其根本缺乏妥善解決爭議的誠意。作為對南海利益關切最大的聲索國,中國對落實DOC以及推進COC有自己的主見和定力,既不會受外界的無端干擾而亂了節奏,更不會因他國的催促施壓而被動就範。
一直以來,中國對推進COC秉持著積極、務實和開放的立場。但是,中方認為磋商簽署COC應有幾個基本前提:一,中國必須和東盟或東盟有關南海爭議當事國平等地參與COC的談判與磋商,以確保整個談判、簽署過程的公正、公平與透明;二,南海爭議是中國和東盟某些國家之間涉及領土主權和海洋管轄權的爭議,南海區域外國家不應介入COC的談判和簽署,COC的適用範圍和簽署對象不應超出DOC所界定的範疇;三,COC探討的只是危機管控機制,其最終目標無外乎是發展成為區域安全機制,而絕非某些國家所臆想的爭端解決機制。南海爭議最終的妥善解決,還是有賴於中國與有關當事國的雙邊外交談判。(中國南海研究院院長 吳士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