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組織不是退休官員“俱樂部”

時間:2013-07-30 10:01   來源:新京報

  近年來,多省大力推動慈善組織“去行政化”,但記者在多地採訪發現,大量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臨退休或已退休官員,擔任慈善組織負責人,這已成為國內慈善業改革的一塊“絆腳石”。(7月29日新華社)

  慈善組織走民間化、專業化道路,方可祛除僵化管理的束縛,如今漸成社會共識。

  慈善組織若成為退休官員“俱樂部”,無疑會拖宕慈善轉型的步伐,不利於慈善的社會化發育。可據了解,在基層,慈善組織由退休官員“挑擔”的現象,很是普遍。有人調侃,慈善組織淪為“退休幹部安置點”。

  説實話,部分退休幹部老驥伏櫪,想在慈善業貢獻餘熱,也未嘗不可,但前提是遵循“慈善正義”。行政主導下的人事調遣,本質上與“去行政化”態勢背道而馳——慈善組織要淡化行政色彩,就該避免成政府的延伸,而不是纏繞上權力枝蔓。

  老幹部任職慈善組織,有幾點頗受詬病:一是影響慈善組織“血液更新”;二是動輒製造“以權募捐”的亂象,有悖于慈善初衷;三是官銜等級或劃定權力圖譜,干擾慈善正常運作;四是缺乏專業化知識和技能……還不排除有些老幹部尸位素餐,在其位只為坐享福利。

  慈善組織應講求“公益倫理”,它不是賦閒之地,也非權力的“後花園”。若任由老幹部“擔綱”,只會破壞慈善的民間屬性。

  事實上,依照現代慈善理念,慈善組織的人員遴選,須通過資質評估,經過透明公開的程式。也只有慈善組織實現專業運作,才能規避任人唯“官”,老幹部才可“能者上”,以職業化立場和專業化精神服務於慈善事業。

  同時,如何培育慈善組織的發展,如何推進慈善組織的專業化,各級政府部門也應該有清醒的邊界意識,清楚地認識到自己的定位和功能。政府部門應該成為慈善組織專業化的推動力量,尊重慈善組織選拔專業人才的程式和權利,而不是製造障礙。以行政命令或權力之手,將退休官員安排進慈善組織的事情,還是不要幹了。

編輯:顧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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