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擺地攤”為何給人荒誕感?

時間:2013-06-17 13:48   來源:紅網

  “城管撈外快,佔道擺地攤。”近日,網友“岔巴子”發佈的這條“有圖有真相”微博,引來網友熱議圍觀。記者多方了解後獲悉,圖中的“地攤男”確係洪山區城管局一名執法隊員。武漢市城管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對此事進行徹查,並給出公開回應。(6月16日《齊魯晚報》) 

  在政府部門上班的人就一定不愁吃穿嗎?當然不是。前些年就有媒體報道過某地一警察下班後蹬三輪車賺錢的事,當事警察因為家庭經濟困難,不得不利用業餘時間賣苦力貼補家用,讀來讓人唏噓。這一事件中的城管隊員,其擺攤可能是像一些白領那樣出於個人愛好,也有可能是因為家庭經濟困難——後者的可能性或許更大一些。不過,這件事之所以讓人覺得詭異而不是同情,顯然是因為當事人城管隊員的身份。 

  城管與小販,在城市裏幾乎是互不相容的兩個群體,對於佔道經營的小販而言,城管就是自己的“天敵”,見了必須躲,遇到了就是死。可是,新聞中的城管隊員,白天干的是驅趕小販的活,晚上卻成了擺地攤的小販,身份的轉換之快,確實讓人有荒誕之感。 

  但是,無論其擺攤是出於愛好還是為了緩解經濟困難,一個重要的問題是,他有沒有擺攤的權利?公眾在批評城管的工作堵住了小販生路的時候,一再強調小販存在的合理性與必要性,如果從這一觀點出發,這位城管隊員當然也有擺攤的權利。當然,前提是,他擺攤不應該佔用工作時間。這位城管隊員是在晚上擺攤,有理由相信,他是在業餘時間從事這一營生。業餘時間是他自己的時間,他自然可以自由支配,這麼一來,擺攤並無不妥。即使有不妥,那也是屬於城管部門管理的範圍,而且是將其作為普通小販來管理。 

  現在,他擺攤的事情被曝光了,其工作單位即城管局開始介入。不知道城管局介入時的身份,是城市管理者,還是這位城管隊員的工作單位?如果是前者,在現行的體制下,有其合理性;但作為後者,其合理性就顯然有些問題。因為,只要他沒有佔有工作時間,他在擺攤時,就只是一個普通的小販,只與城市管理有關,而與作為其工作單位的城管局無關。 

  管理的要義,最重要的,就是管理者要知道自己管理的邊界在哪,手伸得太長,便是過猶不及。有些部門總是既想管職工的工作時間,又想管職工的業餘時間,結果卻是,既管不好工作時間,也管不好業餘時間,還有過度介入他人個人生活之嫌。 

  這件事之所以給人以荒誕感,是因為城市管理本身存在諸多問題,而不是城管隊員做小販的問題本身多麼荒誕。恰恰相反,這件事一點都不荒誕,還讓人覺得心酸。而且,至少當這位隊員由小販恢復為城管時,他能更多地體諒小販的艱辛,在查處小販佔道經營行為時,不至於雙腳起跳,踩踏小販的腦袋吧。(張楠之)

編輯:張禦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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