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軍侵華期間在山東琵琶山屠殺抗日軍民,留下“萬人坑”。每年清明節,都會有一些曾經的日本軍人及其後代來祭拜贖罪。但他們今年再來時,卻發現“萬人坑”的石碑不見了。知情人士説,“萬人坑”遺址所在的地塊已經整體出讓,要建商業住宅。開發商嫌紀念碑太礙眼,就派人清走了。(據4月10日新華社報道)
此事引發輿論關注之後,一度失蹤的“萬人坑”石碑又悄悄回來了,當地規劃部門也否認收到開發商建商用住宅的申請。但是,知情人言之鑿鑿的商業開發計劃到底有沒有?萬人坑“石碑”是被誰清走的?這恐怕不是一句辟謠就可以混過去的。
據稱,“萬人坑”遺址之所以沒得到妥善保護,是因為沒有被列為任何一級的文物保護單位。這令人震驚且痛心。成千上萬遇難同胞的埋骨之地,日軍侵華罪行的直接鐵證,竟然不是文物。歷史的見證者有些還在,歷史的遺跡卻將化為廢墟,這不僅是不尊重歷史,簡直是在抹殺和掩埋歷史。
什麼是文物?文物無非是一個民族歷史記憶的見證物,這種記憶,不僅包括光鮮輝煌的歷史,也應包括慘痛和屈辱的過去。無論是波蘭的奧斯維辛集中營遺址,還是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都是如此。
二戰勝利近70年了,各國仍在不斷發掘和重建二戰遺跡,而在我國,打響抗戰第一槍的北大營遺址,南京日軍慰安所、瀋陽盟軍戰俘營等,都遭到不同程度破壞。原因竟然都是他們不是文物保護單位,而且大多早已遭到破壞,所以愈發失去了“保護價值”。
一個民族不能極端實用主義到這種地步。現在有些地方,一邊拍胡編濫造的抗戰劇,造無中生有的假文物,另一邊卻對身邊真正有價值、不可複製的文物視而不見,或者因為其代表屈辱的歷史,不方便大搞商業開發來賺錢,就忽視了對其保護和研究。這種功利短視的歷史觀和文物觀,是對歷史的一種背叛。
為什麼“萬人坑”遺址不能列為文物?它所見證的民族的慘痛和屈辱經歷,難道不該被記住嗎?已有的破壞,難道也能成為繼續破壞的理由?保護好這樣的遺址,不是宣揚仇恨,更不能認為是晦氣礙眼,而是提醒人們正視歷史,勿忘國恥。
那些每年趕來拜祭贖罪的日本人,是刺痛更是警示。如果我們自己都不能保存好這樣的證據,又如何要求侵略者正視和反省歷史?在日本侵華歷史上,濟南曾遭遇多次慘烈的大屠殺,作為受害者的子孫,濟南人不該如此健忘。
推而廣之,全國還有多少未被保護的“萬人坑”?勿忘國恥,請從保護身邊的文物開始。我們呼籲,立即對這類遺址進行普查,視情況將其列為文物保護單位,給反思留下憑據,給歷史留下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