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10日提交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國務院組成部門將減少至25個。此次改革的重點是,緊緊圍繞轉變職能和理順職責關係,穩步推進大部門制改革,實行鐵路政企分開,組建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總局,重新組建國家海洋局、國家能源局。
這是中國改革開放後的第七次政府機構改革,正如公眾所期待的那樣,這是一次“做減法”的改革。鐵道部、衛生部等部門進行了分拆和重組,一些職能交叉的部門也進行了整合。改革有助於簡化流程,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但必須強調的是,精簡機構只是機構改革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改革舉措在於轉變政府職能。
談及行政體制改革,很多人最容易想到的是機構撤並。在現行體制下,確實有一些政府部門存在職能交叉、權責不清、效率不高的問題,這些弊端需要通過“做減法”和“合併同類項”來解決。將鐵道部分拆為三部分並把部分職能劃歸交通部管理,將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和廣播電視電影總局合併,就是典型的例子。
不過,機構撤並只是行政機構改革的“物理反應”,轉變政府職能才是“化學反應”。改革不能止于“物理反應”。如果政府職能不轉變,只有機構內部整合,機構改革註定會重蹈以往的覆轍,陷入迴圈往復的怪圈。
要想産生改革的“化學反應”,簡政之外更需放權,也就是將“放權”作為政府職能轉變的核心。具體來説,要通過減少行政審批事項、減少對微觀事務的干預、減少專項轉移支付和收費、減少部門職能交叉和分散等方式,向社會和市場放權,逐步從無限政府向有限政府轉型,最終實現“小政府,大社會”的格局。
機構改革的最終目的,是理順部門之間的關係,明確部門之間的許可權,使各部門在實際工作中各行其職,建立起“職能科學、結構優化、廉潔高效、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因此,檢驗大部制改革是否成功的標準,在於是否實現了政府職能的服務性轉型。這樣一個改革的過程,涉及複雜的權責關係調整與利益博弈,註定面臨不小的阻力,但改革的大趨勢不能變。
新一輪機構改革的大幕,將在“做減法”中拉開,我們希望這一輪改革能夠吸取以往改革的經驗和教訓,在轉變政府職能、向社會放權方面有更多的舉措。(湯嘉琛)